“不错,这些情况确实说明,这件案子比最初设想的更复杂了。我把这件事仔细想了想,得出的结论是,我必须从另一方面去探索这件案子。不过,华生,我耽误你睡觉了,明天在我们去奥尔德肖特的路上,我可以把剩下的情况详详细细地告诉你。”
“谢谢你,你已经说到最有趣的地方,欲罢不能了。”
“是这样的。巴克利夫人七点半离开家门时,和她丈夫的关系还很融洽。我想我已经说过,她虽然不十分温柔体贴,可是车夫听到她和上校说话的口气还是很和睦的。现在,同样肯定的是,她一回来,就走到那间她不大可能见到她丈夫的清晨起居室;正象一个女人心情激动时常有的那样,吩咐给她准备茶。后来,当上校进去见她时,她便突然激动地责备起上校来。所以说,在七点半到九点钟之间,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她完全改变了对上校的感情。可是莫里森小姐在这一个半小时之内,始终和巴克利夫人在一起,因此,完全可以肯定,尽管莫里森小姐不承认,事实上她一定知道这件事的一些情况。
“原先我猜疑,可能这年轻女人和这位老军人有什么关系,而她现在向上校夫人承认了。这就可以说明为什么上校夫人气冲冲地回了家,也可以说明为什么这位姑娘一口否认曾经发生过什么事。这种猜测和仆人听到的那些话也并不完全矛盾。但是巴克利夫人曾经提到大卫;上校忠实于他的妻子是人所共知的;这些却又与此不相符合,更不用说第三者悲剧式的闯入了,当然,这与上述推想更联系不上。这样就很难选定正确的步骤,不过,总的来说,我倾向于放弃上校和莫里森小姐之间有任何关系的想法,可是我更加相信这位少女对巴克利夫人憎恨她丈夫的原因是知情的。我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去拜访莫里森小姐,向她说明,我完全肯定她知道这些事实,并且使她确信,不把这件事弄清楚,她的朋友巴克利夫人将因负主要责任而受审。
“莫里森小姐是一个瘦小而文雅的姑娘,双眼满含娇羞,淡黄色的头发,非常聪明机智。我讲过之后,她坐在那里,沉思了一会,然后向我转过身来,态度坚决地声明了一些很值得注意的事,我简要地把它讲给你听。
“‘我曾经答应我的朋友,决不说出这件事,既然答应了,就应该遵约,’莫里森小姐说道,‘可是我那可怜的爱友被控犯有如此严重的罪行,而她自己又因病不能开口,如果我确实能够帮助她,那么我想,我情愿不遵守约定,把星期一晚上发生的事,全部告诉你。
“‘我们大约在八点三刻从瓦特街慈善会回来。我们回家路上要经过赫德森街,这是一条非常宁静的大道。街上只有一盏路灯,是在左边。我们走近这盏路灯时,我看到一个人向我们迎面走来,这个人背驼得很厉害,他的一个肩膀上扛着一个象小箱子一类的东西。他看来已经残废了,因为他整个身体佝偻得头向下低,走路时双膝弯曲。我们从他身旁走过时,在路灯映照下,他仰起脸来看我们。他一看到我们,就停了下来,发出了一声吓人的惊呼声:“天哪,是南希!”巴克利夫人面色变得死人一样惨白。如果不是那个面容可怕的人扶住她,她就跌倒在地了。我打算去叫警察,可是出我意料之外,巴克利夫人对这个人说话十分客气。
“‘巴克利夫人颤声说道:“这三十年来,我以为你已经死了,亨利。”
“‘“我是已经死了,”这个人说道。他说话的这种声调,听起来令人惊悸。他的脸色阴郁、可怕,他那时的眼神,我现在还常常梦见。他的头发和胡子已经灰白,面颊也皱缩得象干枯的苹果。
“‘“请你先走几步,亲爱的,我要和这个人说说话,用不着害怕,”她竭力说得轻松些,可是她面色依然死人似的苍白,双唇颤抖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我按照她的要求先走了,他们一起谈了几分钟。后来她双眼冒火地来到街上,我看到那个可怜的残废人正站在路灯杆旁,向空中挥舞着握紧的拳头,气疯了似的。一路上她一言不发,直到我家门口,她才拉住我的手,求我不要把路上发生的事告诉任何人。
“‘“这是我的一个老相识,现在落魄了。”她说道。我答应她什么也不说,她便亲了亲我,从那时起,我便再也没有见到她。我现在已经把全部实情告诉了你。我以前所以不肯告诉警察,是因为我并不知道我亲爱的朋友所处地位的危险。我现在知道,把一切事情全说出来,只能对她有利。’“这就是莫里森小姐告诉我的话,华生。你可以想象,这对我来说,就象在黑夜中见到了一线光明。以前毫不相关的每一件事,立即恢复了它们的本来面貌。我对这个案件的全部过程,已经隐约看出些眉目了。我下一步显然是去找那个给巴克利夫人留下如此不平常印象的人。如果此人仍在奥尔德肖特,这就不是一件难办的事。这地方居民并不多,而一个残废人势必会引人注意的。我花了一天时间去找他,到了傍晚时分,也就是今天傍晚,华生,我把他找到了。这个人名叫亨利·伍德,寄居在那两个女人遇见他的那条街上。他到这个地方刚刚五天。我以登记人员的资格和女房东谈得非常投机。这个人是一个变戏法的,每天黄昏以后就到私人经营的各个士兵俱乐部去跑一圈,在每个俱乐部都表演几个节目。他经常随身带着一只动物,装在那个小箱子里。女房东似乎很怕这东西,因为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动物。据女房东说,他经常用这只动物来耍几套把戏。女房东所能告诉我的,就是这么多。她还补充说,奇怪的是象他这样一个备受折磨的人,竟能活下来,有时这个人说一些奇怪的话,而最近两天夜晚,女房东听到他在卧室里呻吟哭泣。至于钱,他并不缺少,不过,他在付押金时,交给女房东的却是一枚象弗罗林[银币名,十九世纪末叶英国的两先令银币。——译者注]的银币。华生,她给我看了,这是一枚印度卢比。
“我亲爱的朋友,现在你可以完全看出:我为什么要来找你了。很清楚,那两个女人与这个人分手后,他便远远地尾随着她们,他从窗外看到那对夫妇间的争吵,便闯了进去,而他用小木箱装着的那个东西却溜了出来。这一切是完全可以肯定的。不过究竟那间屋中发生了什么事情,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告诉我们了。”
“那么你打算去问他吗?”
“当然了,不过需要有一个见证人在场。”
“那么你是让我做见证人吗?”
“如果你愿意的话,那自然了。倘若他能把事情说个明白,那是最好的了。假如他不说,那么,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提请逮捕他。”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们回到那里时,他还在那里呢?
“你可以相信,我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我把我在贝克街雇用的一个孩子派去看守他,无论这个人走到哪里,他也甩不掉这孩子的。明天我们会在赫德森街找到他,华生。假如我再耽误你,去安寝,那么,我就是犯罪了。”
中午时分,我们赶到惨案发生地点,由我的朋友引导,立即前往赫德森街。尽管福尔摩斯善于隐藏他的感情,我也能一眼看出,他是在竭力抑制他的兴奋情绪。我自己一半觉得好奇,一半觉得好玩,也异常兴奋激动,这是我每次和他在调查案件时都体验到的。
“这就是那条街,”当我们拐进一条两旁都是二层砖瓦楼房的短街时,福尔摩斯说道,“啊,辛普森来报告了。”
“他正在里面,福尔摩斯先生,”一个小个儿街头流浪儿向我们跑过来,大声喊道。
“很好,辛普森!”福尔摩斯拍了拍流浪儿的头,说道,“快来,华生。就是这间房子。”福尔摩斯递进一张名片,声言有要事前来。过了一会,我们就和我们要访问的人见面了。
尽管天气很热,这个人却仍蜷缩在火炉旁,而这间小屋子竟热得象烘箱一样。这个人弯腰驼背,在椅中把身体缩成一团,在某种程度上给人一种难以形容的丑恶印象。可是当他向我们转过脸来时,这张脸虽然枯瘦而黝黑,但从前一定是相当漂亮的。他那双发黄的眼睛怀疑地怒视着我们,他既不说话,也不站起来,只指指两把椅子让我们坐下。
“我想,你就是从前在印度的亨利·伍德吧,”福尔摩斯和颜悦色地说道,“我们是为了巴克利上校之死这件小事,顺便来访的。”
“我怎能知道这件事呢?”
“这就是我所要查清的了。我想,你知道,如果不把这件事弄清楚,你的一个老朋友巴克利夫人很可能因谋杀罪受审。”
这个人猛地一惊。
“我不知道你是谁,”他大声喊道,“也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但你敢发誓,你对我所说的是真的么?”
“当然是真的了,他们只等她恢复知觉以后,就要逮捕她了。”
“我的天啊!你也是警察署的吗?”
“不是。”
“那么,这件事与你有什么关系呢?”
“伸张正义,人人义不容辞。”
“你可以相信我的话,她是无辜的。”
“那么犯罪的是你?”
“不,不是我。”
“那么,是谁杀害了詹姆斯·巴克利上校呢?”
“这是天理难容,他才死于非命。不过,请你记住,如果我如愿以偿,把他的脑袋打开了花,那么,他死在我的手下,也不过是罪有应得。假如不是由于他问心有愧,自己摔死了,我敢发誓说,我势必也要杀死他。你要我讲一讲这件事。好,我没有必要隐瞒,因为我对这件事是问心无愧的。
“事情是这样的,先生。你看我现在后背象骆驼,肋骨也歪歪扭扭,但在当年,下士亨利·伍德在一一七步兵团是一个最漂亮的人。那时我们驻扎在印度的一个兵营里,我们把那地方叫做布尔蒂。几天前死去的巴克利和我一样,是同一个连的军士,而那时团里有一个美女,是陆战队上士的女儿南希·德沃伊。那时有两个人爱她,而她只爱其中的一个,你们看到蜷缩在火炉前的这个可怜的东西,再听到我说那时正因为我长得英俊她才爱我时,你们一定会忍俊不禁。
“啊,虽然我赢得了她的爱情,可是她父亲却把她许给了巴克利。我那时是个冒失鬼,不顾一切的少年,巴克利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已经要提升军官了。可是那姑娘仍然对我很忠诚,那时如果不是发生了印度叛乱,全国都骚乱起来,我似乎可以把她娶到手。
“我们都被困在布尔蒂,我们那个团,半个炮兵连,一个锡克教连,还有许多平民和妇女。这时有一万叛军包围了我们,他们竟象一群凶猛的猎狗围在一只鼠笼周围。被围困的第二个星期,我们的饮水用光了。那时尼尔将军的纵队正往内地移动,所以产生了一个问题:我们是否能和他们取得联系,而这是我们的唯一出路,因为我们不能指望携带所有的妇女和儿童冲杀出去。于是我便自告奋勇突围去向尼尔将军求援。我的请求被批准了,我就和巴克利中士商量。他比其他任何人都熟悉地形,便画了一张路线图给我,以便我按图穿过叛军防线。这天夜里十点钟,我便开始走上征途。这时有一千条生命在等待救援,可是我在那天夜晚从城墙上爬下去的时候,心里只挂念着一个人。
“我要经过一条干涸的河道,我们本指望它可以掩护我避过敌军的岗哨,可是当我刚匍匐行进到河道拐角处,正好闯进了六个敌军的埋伏之中,他们正蹲在黑暗中等候我。顷刻之间我被打晕过去,手足都被缚住。可是我真正的创伤是在心里,而不是在头上,因为当我醒来时听到他们的谈话,虽然我只懂一点他们的语言,我也足以明白,原来我的伙伴,也就是给我安排了路线的那个人,通过一个土著的仆人,把我出卖给敌人了。
“啊,我不需要详细讲述这一部分了。你们现在已经知道詹姆斯·巴克利善于做出什么事了。第二天布尔蒂由尼尔将军前来解了围,可是叛军在撤退时,把我随他们一起带走了,多年来我再也见不到一个白人。我备受折磨,便设法逃走,又被捉回,重新遭受折磨。你们可以亲眼看见,他们把我弄成现在这副模样了。那时他们有些人带着我一同跑到尼泊尔,后来又转到大吉岭。那里的山民把带我的那几个叛军杀死了,于是在我逃脱前,我又一度成了他们的奴隶。不过我逃走时没有向南逃,而不得不向北逃,一直逃到阿富汗。我在那里游荡了几年,最后又回到旁遮普。我在那里多半时间住在土人中,学会了变戏法,用以维持生活。象我这样一个可怜的跛子,又何必再回到英国,让我的一些老同事知道我这种情况呢?即使我渴望复仇,我也不愿回去。我宁愿南希和我的老伙伴们认为亨利·伍德已经直挺挺地死了,也不愿让他们看到他活着,象一只黑猩猩一样拄着一根拐杖踯躅而行。他们深信我已经死了,我也愿意他们这样想。我听说巴克利已经娶了南希,并且在团里升得很快,可是即便如此,我也不愿说出真相。
“不过人到了晚年,思乡之念,油然而生。几年来,我梦想着看到英国绿油油的大地和田园。后来我终于决定在我未死之前再看一看我的故乡。我积蓄了回乡的路费,便来到驻军的地方,因为我了解士兵的生活,知道怎样使他们快乐,并借此维持生活。”
“你讲的故事是非常动人的,”歇洛克·福尔摩斯说道,“我已经听说你遇到了巴克利夫人,你们彼此都认出来了。我想,后来你尾随她回家去,从窗外看到她和她丈夫争吵起来,当时巴克利夫人很可能当面斥责了他对你的行为。你情不自禁地奔过了草坪,冲着他们闯了进去。”
“我正是这样,先生,可是他一看到我,脸色就变了,我以前还从未见过这样难看的脸色。接着他向后摔倒,一头撞到炉子护板上。其实他在摔倒以前就已经死了。我从他脸上觉察到他已经死了,这就象我会读壁炉上放着的课本那样一清二楚的。他一看见我,就象一颗子弹射中了他的心,那颗做了亏心事的心。”
“后来呢?”
“后来南希晕倒了,我赶忙从她手中拿起了开门的钥匙,打算开门呼救。可是这时我觉得不如不管它走了算了,因为这件事看来对我很不利,如果我被抓住,我的秘密就全暴露出来了。我急忙把钥匙塞进衣袋里,丢下我的手杖去捕捉爬上了窗帘的特笛。我把它捉住放回箱子里,便尽快地逃离了这间屋子。”
“谁是特笛呢?”福尔摩斯问道。
这个人俯身向前,拉开屋角一只笼子的门,转瞬间笼子里溜出来一只漂亮的红褐色小动物。它的身子瘦小而柔软,长着鼬鼠似的腿,一个细长的鼻子,一双很美的红眼睛,我还从未见过别的动物有这样美丽的眼睛呢。
“这是一只猫鼬,”我喊道。
“对,有些人这样叫它,也有人把它叫做獴。”那个人说道,“我把它叫做捕蛇鼬,特笛捕捉眼镜蛇快得惊人。我这里有一条去掉了毒牙的蛇,特笛每晚就在士兵俱乐部里表演捕蛇,给士兵们取乐。
“还有别的问题吗?先生。”
“好,如果巴克利夫人遭到大的不幸,我们再来找你。”
“当然,要是那样的话,我会自己来的。”
“如果不是那样,那也不必把死者过去所做的丑事重新翻腾出来。你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三十年来,他因为过去做了坏事一直受到良心的责备,至少也该满意了。啊,墨菲少校走到街那边了。再见,伍德。我想了解一下昨天以来又发生什么事没有。”
少校还没走到街拐角处,我们就及时赶上了他。
“啊,福尔摩斯,”少校说道,“我想你已经听说这件事完全是庸人自扰了吧。”
“那么,是怎么回事呢?”
“刚刚验完尸体。医生证明,上校的死是由中风引起的。
你看,这不过是一件十分简单的案子。”
“啊,不可能再简单了,”福尔摩斯笑容可掬地说道,“华生,走吧,我想奥尔德肖特这里已经没有我们的事了。”
“还有一件事,”我们来到车站时,我说道,“如果说她丈夫的名字叫詹姆斯,而另一个人叫亨利,她为什么提到大卫呢?”
“我亲爱的华生,如果我真是你所喜欢描述的那种理想的推理家,那么,从这一个词我就应该推想出这全部故事。这显然是一个斥责的字眼。”
“斥责的字眼?”
“是啊,你知道,大卫有一次也象詹姆斯·巴克利中士一样偶然做了错事。你可记得乌利亚和拔示巴[大卫和乌利亚以及拔示巴:《圣经》中记载,以色列王大卫为了攫取以色列军队中赫梯人将领乌利亚之妻拔示巴为妻,把乌利亚派到前方,乌利亚遇伏被害。——译者注]这个小故事吗?我恐怕我对《圣经》的知识有一点遗忘了。但是你可以在《圣经》的《撒母耳记》第一或第二章去找,便可以得到这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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