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沙逊领事在中秘代表之间斡旋,他向李鸿章表示“秘鲁政府是视谈判的结果才来批准特别协定的,因此除非缔结条约,中国肯定会失去由此特别协定所带来的利益”并提出“以仅规定自由和自愿移民为内容的美国条款来代替有异议的移民条款”的建议。
最终说服了顽固的葛使,中秘双方最终签定了和。
专条与条约的签定都为华工争取到相当的权益。如专条中规定:……又各华工合同若无送回字样,合同已经期满,该工人无力自出船资,有愿回国者,秘国应将该工人等附打往华船上送回,船资一切无须工人自备,秘国自行料理……条约中对华民有利的几款如下。
因此,“中秘条约的签定可视为中国在外交上,特别是为保护秘鲁华工所作出的努力而赢得的一个小胜利”,而李鸿章在其中的功劳自然不能抹杀。
这当中,萌总裁一直没有揷手干预。
不过,萌总裁非常的气愤,如果华国有自己的海军的话,不用受这些窝囊气。
规定:一面由中国派员前往秘国,将华民情形彻底查办,并出示晓谕华工,以便周知。一面秘国无不实力襄助,以礼接待。
因此,中秘立约后不久,李鸿章就积极物色合适的人才考察秘鲁,他清醒地认识到,“……奉使绝域在今日极是难事,字、法律风俗迥不相侔,即有品端识正之人,贸然远行格格不入,何从下手,况古巴不过查访实据,秘鲁则查而兼办,欲得融洽分明措置妥当者尤难其人……秘鲁招去华工粤人居多,先欲通晓华工言语性情,非粤人不可;又欲通晓英文及日斯巴尼亚文字,非粤人而游历外洋者不可”。
因此“洋学及西国律法探讨颇深的容闳成为他的选,因为李鸿章认为容闳“洋情既熟,必敢与若辈龂龂争论,其志趣尚知要好,以粤人查办其乡之受苦者断不至嗫嚅典忍致令华人吃亏,是乃用其所长之意。
容闳也不辱使命,至秘鲁,以迅之手段,三阅月内即调查完竣,一切报告皆以造齐。其报告书中还附有详细的及,此外“另附有二十四张摄影。
凡华工背部受笞,被烙斑斑之伤痕,令人不忍目睹者,予乃借此摄影,一一呈现于世人之目中。
秘鲁华工之工场,直一牲畜场。
场中种种野蛮之举动,残暴无复人理,摄影特其一斑耳。
有此确凿证据,无论口若悬河,当亦无辩护之余地。
这为华国政府对秘鲁换约时采取强硬态度提供强有利依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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