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部郁禀持着惯有的性情。极为简单快速回答道,“我和他之间的了解不够,时间不够,需要观察
“还好,至少还有可能性许乐笑着耸耸肩,认真说道:“你不喜欢被人推动着去做某件事情,我承认自己的考虑有些不周到,如果你思考结束之后,还是不能接受那个家伙,我当然会支持你。”
“这才是朋友。很高兴你没有再次流露出那种不把我当朋友,只把我当成朋友女人的态度。”
部郁嫣然一笑,冷冽之意化作阳春暖风,说道:“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你不要再多事。我自己会考虑。”
许乐笑了笑,唤来侍者签单,然后陪着她向林园外走去。此时忽然间阴云笼罩天穹。深春的阳光全部被遮掩,无由一阵风起,携着微雨如丝,气温顿时下降不少。只穿着单薄贴身衣物的郜郁微微蹙眉,下意识里抱住了双肩。
许乐是个很念旧或者说记忆力过于优秀以至于思维模式有些与众不同的家伙,当年在梨花大第一次见到郜之源时,对方是个面色苍白,身体孱弱处于昏迷中的少年,所以他就将这位太子爷看成一位弱者,需要被自己保护。
很久以前。郜郁怀孕的时候,从饮食到起居全部由许乐负责照顾,在那段日子里骄傲冷酷的权贵千金接触到了世俗平凡的人生,她的人生观也有了些微妙的改变,而那段日子对许乐的最大影响在于,直至今日,在他的心中。郁子还是那个需要被人细心呵护照顾的孕妇。
他的肘弯间挂着郜郁的红色短风衣,微风细雨陡至寒意间,很自然地抖开衣服,披到了她的肩上。郜郁很自然地钻进了短风衣中,没有说谢谢,理所当然,配合地极为默契。
因为这份默契,两个没有任何男女方面情绪牵伴的异性朋友微微一怔,然后相对一笑。女孩儿手中捏着的那朵艳丽的红花分外温柔。
一辆墨绿色的军枣停在了林园内餐厅门口,勤务官下车跑了过来,匆忙将伞打开。准备扶小姐上车。
“黑车我开过来了,我送你回吧。”许乐说道。
部郁却摇了摇头,平静而带着一丝审视的目光掠过许乐的肩头,望向餐厅外微雨轻拂的昏沉角落,唇角泛起一数有趣的微笑,说道:“该你送的人来了。去吧。不然这些花花草草被淋坏了,怎么得
。
许乐愕然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一位穿着淡淡天青色裙装的秀丽女孩儿站在那处,女孩儿微卷的黑发被雨丝染湿,别添一丝宁静之美,只是神情却是无比紧张,羞涩里带着一丝尴尬,似乎想要迅速逃离此地。
南相美几天前刚刚回到因为旅途有变的缘故,她非常遗憾甚至有些悲伤地没有看到那场让七组名扬宇宙的颁奖礼。紧接着便是那场发生在海畔的冲突。联邦权力顶端的各大势力紧张万分,可对于这位七大家的嫡系小姐而言。她的心中没有这些繁杂的事情,只有简单的喜悦,因为知道他回来了,而且还在,
请家中某位在联邦调查局任要职的远房叔父帮忙,南相美知道许乐今日要来林园,纯粹是下意识里来到了此间,然而就当她在餐厅门口可爱地替自己加油打气时,却看到了许乐送郜郁出来的一幕。
餐厅门口这对青年男女间的默契,她看的非常清楚,骤然间她才想到,他似乎有位传闻中的未婚妻,应该就是这位郜部长的千金,他和那位所有人都喜欢的国民少女有绯闻,还有那位青龙山的美丽女官员 ,
这不是恶俗的桥段。自然不会因为误会而让两个彼此相爱的男女就此赌气分离七十年不相见至白头始抱歉却来日无多不复青春,南相美有些伤感的原因是因为她发现,自己和他只见过三次面,并不熟态,连误会或者说吃醋的资格都没有”
于是她在雨丝凉风中微微低头,握紧了秀气的拳头。站在昏暗的角落中,不敢上前。
这是我第一次喜欢一个男人,这是我的初恋,如果渐渐长大后,发现他并不值得喜欢,大概会反省当时的迷恋幼稚而可笑,数十年后在阳光下对孙子讲述自己的愚蠢,并且严厉地命令他不准和平民区的某个女孩儿交往,
可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他如当年一样,甚至比以前更值得人尊敬喜欢,那这份迷恋会越来越深吧?
南相美在心中自言自语,然后深吸了一口气,抬头迎上对方的目光,艰难挤出甜美的笑容。勇敢地向着那边走了过去,却没发现凝着晶莹水珠的发丝正在随自己身体轻轻颤抖。
(本想提前言情预警。但因为还有些废话想说,所以只有留在了后面。
初恋的看法这一段。与张无忌和朱九真有关,昨天中午去建材市场采购之前,与大庆两位因书相识的好友吃饭聊天,聊到此节。正是我将要写的,也是今天所写的。
金庸的说话很正确,但我小时候看那段时,就一直在想,如果朱九真是个很好的姑娘。那张无忌肯定会一直无比痴迷的喜欢她一辈子吧?
你们都知道,我爱言情,这章写的很愉悦,不见得好看,但自己喜欢看,一兴奋。竟写到近四千字,难得啊”
政论与言情结束。某场大戏卑将开场,我有些紧张,像南相美一样浑身发抖,担心自己不能全情投入去写,明天极可能只有两千字,如果我没有把状态提升到能够写出这场大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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