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宏看的心惊胆战,他并未真正见过裴旻的精妙剑法,只是听说他打的肯德里克无还手之力,知他功夫了得。但却哪里想到厉害至此。给他杀的七人中,多是这些年吐蕃超募的各国勇士。无一弱手,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技艺在身。可是裴旻忽东忽西的乱砍乱杀下,竟然无一人能挡,都给他以更快、更猛、更狠、更精的招数杀了。
谢宏并非胆怯怕死之人,但看着瞬息间杀了八人又从容而退的裴旻,却也忍不住心生惧意。
“这才是杀人!”裴旻似模似样的又重复了自己的话:他最厉害的是什么?
毫无疑问是剑术,杀人的技艺。
比起杀人,整个金城没有一人有他厉害!
他在第一天第一次用雇佣兵的时候,就觉得有些不对劲。雇佣兵是在刀口上讨生活的人物,对于杀人,理当是家常便饭的事情。能一刀杀死,不留第二刀,才是真正的雇佣兵。
然而伊里窦雇佣的那些雇佣兵有一部分表现的特别奇怪。他们在战场上不痛下杀手,明明有能够一剑毙命的机会,他会莫名的踢一脚出去。这让纵观全局的裴旻很是费解,联系到伊里窦卖的天竺香,产生了怀疑。
天竺香确实很受长安商人以及上流人士的喜欢,但是天竺香的利润并不高,是生活常用品而非奢侈品。
如伊里窦这样的印度大商,冒险走一趟丝绸之路,不卖天竺钻石、天竺神油这些奢侈品,却卖天竺香?不能说匪夷所思,却也不太符合商人逐利的特点。
任何一点出现,裴旻都只是奇怪,不会怀疑,但是两者一起出现,就不得不让他注意了。为此他特地留心了很长时间,发现大多手下留情的“雇佣兵”多是身形不高,却四肢粗壮的人物。矮壮正是吐蕃人的相貌特点。
诸多意外加起来就不是意外了。
为此裴旻特地安排听得懂吐蕃话的人盯着伊里窦,果然察觉了猫腻,先一步探知了他们的行动。
不在墨迹!
裴旻呼喝了一声“杀!”
前后弓手松开了弓弦!
一轮劲射过后,裴旻当先冲杀了过去。
毫无悬念的屠杀,不过短短的半刻钟,百余人全数杀尽。
谢宏似乎怕了裴旻,不敢外裴旻这便突围,死在了肯德里克的剑下。
看着肯德里克将长剑抽出谢宏的身体,裴旻给了他一个大拇指:虽然这家伙先前有些傲慢,但是他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在这死守金城的这几日,帮了大忙。
肯德里克不以为意的咧嘴一笑:能得裴旻这样的勇士称赞,他也觉得荣幸。
西方人对于这种荣耀,看的特别重要。
马蹄声响起,杨云策马来到近处道:“裴副使,一切都准备好了!”
裴旻抹去脸上向下滴落的血迹,却意外扯下了一块硬邦邦的血块,疼的他龇牙咧嘴的道:“走,他们想要玩,我们就陪他们玩,先来个请君入瓮,在来一个关门打狗,瓮中捉鳖。”多日的杀伐,将他的杀心完全激发,眼中都是嗜血的光芒。
向西门走着,看了一眼手中的血块,脑中却只有一个念头:此间事了,要好好洗个澡:敌人溅射在他身上的血迹都结成壳,跟胶水一样的黏在身上。
在这盛夏时节,他已经足足四天四夜没洗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