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东看来,原著中那段书籍的简介太过于平凡,没什么特点。
所以他便舍弃了原著的简介,换成了这段光看文字就觉得很燃的对话。
“第一章提炼
第一节
从哪里开始呢?
2002年的年底,我结束了一段在剧组漂泊的生涯,在一个城市里刚刚安定下来。那个时候接连换了几个女朋友,生活也没有什么安定感。所谓安定,不过是简单地租了个不到40平米的一居室,在这个城市偏西的一个大学的家属区里。
我常常在没有工作的日子里,拿着啤酒坐在小院里发呆。一楼的好处是有一个小院,那已经是下雪的季节了,但是我感觉不到寒冷。在部队的时候,我曾经在零下30度的东北山区呆过半个月,是所谓的寒地生存训练,早就习惯寒冷了。我在西藏拍戏的时候常常光着膀子早上起来在白毛风中跑步,被同事视为神经病……”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这本书采用的描写手法是第一人称,有种记录、自传式的味道,而其写作的模式则采取了倒述和回忆,区别于当下的第三人称和循循渐进的模式。
有人说,第一人称的写作手法多是新人菜鸟才采用的,因为第一人称写起来故事来简单、得心应手。
其实不然!
第一人称固然好写,但是想要用第一人称的手法把故事讲好,写出那种放佛是作者切实经历过得味道,则很难!
要不是前世《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这本书是经过炮火洗礼和人民双重检验过的,林东还真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去开玩笑。
“我还看见了什么?
一个孤独的身影。
一根孤独的原木。
一张孤独的脸。
他穿着早已褪色的迷彩服,一双破旧不堪的迷彩军靴,光着头,雪花飘落到他的头顶就融化了,化成一团白气,升上天空。和其他民工穿的迷彩服不一样,他的迷彩服是掖在裤子里的,系着一根宽宽的绿色尼龙腰带,黑色的金属扣;花色也不是很一样,料子很厚,上面还打着几个补丁,绣着细密的针脚;裤脚整齐地掖在那双破旧的高靿迷彩帆布靿的轻便军靴里,鞋带系的整整齐齐……
他喊着号子,在搬一根原木!”
不知是穿越的原因还是系统的问题,林东发现自己的记忆既然好到无以复加。
在没开始动手码字前,林东的脑海里还只有《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这本书前面几章的零散片段。可是在他切实动手码字了后,原本那些零散的片段既然“轰”的一下边全部在他脑海内形成了文字。
所以现在的结果就是,林东只要照着脑子里蹦出的文字用键盘将其码出来就行。
二十分钟。
仅仅二十分钟!
林东便码了整整一章,两千字。
“哈哈!这下不用担心一个月时间码不完整本书,而被坑爹的系统抹杀了。”
活动了一下有些酸涩的手指,原本还担心月底完不成整本书的林东顿时笑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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