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时刻,它戕杀了我的上帝,我的灵魂,把我的梦想变成灰烬。更多小说 ltxs520.com
我永远还会忘记这一切,即使我受到诅咒,像上帝一样永生不死。
永远不会。
我们走进工棚,工棚很长,棚顶上有几盏淡蓝色的灯泡。我想,地狱的前厅一定是这种样子的。这么多人在发疯,这么多狂呼怪吼,这么多野蛮的暴行。
几十个囚徒迎候着我们,手里全都拿着棍子,不分青红皂白,毫无道理地乱敲乱打。继而传来一声命令:
“脱衣服!快!出来!提着腰带和鞋!”
我们的衣服都得扔在工棚后半部的地板上。那儿已有一大堆衣服,新衣服、旧衣服、破衣服和烂衣服。对我们来说,这意味着真正的平等:赤身裸体。我们在寒气中瑟瑟发抖。
几个党卫军军官在屋子里来回转,挑选身强体壮的人。如果挑人的依据是精力,人们应不应该打起精神?父亲的想法正好相反——最好不要惹人瞩目(后来我们才发现他是对的。那天被选中的人全都编入焚尸队,去焚尸房干活。贝拉·卡兹是我们镇上一个富商的儿子,与第一批人一起来到伯肯诺,比我们早到一星期。他发现我们到达后,悄悄塞过一张纸条,告诉我们,他被挑中就是因为体魄强健,他被迫将亲生父亲的尸体扔进焚尸炉里)。
他们的棍子雨点似地落在我们身上:
“到剃头匠那儿去!”
我提着腰带和鞋子,在别人的推搡下,来到剃头匠面前。他们用推子把我们的头发和身上的所有汗毛剃得一干二净。我的头“嗡嗡”作响,一个念头一次又一次涌上心田:千万不要与父亲分离。
从剃头匠的利刃下解脱出来后,我们在人群中四处寻找和旧识,每碰到一个熟人就振臂欢呼。是的,是振臂欢呼。上帝呀!你居然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