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火铳我们又不是没见过,那东西威力虽然大,但是他妈烦了。还不如弓箭好用……他要是真拿个火铳,我反而安心了。在我看来,他的青龙偃月刀可比火铳厉害太多了……”副将不以为然的道。
随后也不知道是谁带头大叫一声:“恶鬼啊!跑啊!”
城卫军转身就跑,后面的督战队也懵了,这么多人同时冲回来,简直就是一股洪流,他们可没有王天的重机枪,瞬间被撞翻在地上,一顿乱踩过后活着的人已经不多了。
何云见此,早就跟着跳下高台,骑马跑到路口,对乔中堂喊道:“中堂,挡不住了,跑吧!”
说完,何云先跑了。
乔中堂虽然听到了巷子里的枪声,却不知道是什么声音,眼见巷子里的城卫军如同被赶鸭子一般的转身狂奔而去,踩死踩伤无数,连何云都跑了。他心头一寒,也不去问为什么,立刻下令车夫离开这里。
乔中堂在走了,王天已经从巷子里走了出来,看着一地的,被踩伤爬不起来的城卫军,摇摇头,将马克沁收了起来。这玩意虽然凶悍,但是就是五秒真男人,打一会就会枪管发热,就要歇歇。
不过这东西在这个时代,就是大魔鬼、大魔王,比阎罗王还恐怖的东西!一分钟的恐怖射击,就能够将对手打的斗志全无,变成丧家之犬了。这也是王天要的效果……他毕竟不是杀人魔王,他杀人也只是自保而已。
马克沁虽然也杀人,但是杀少部分人,吓走更多的人,才是他的目的。否则无休止的杀下去,可不是他想看到的和追求的。否则,他和那些乱杀无辜的外族有什么区别?但是,他杀人的时候却不会有丝毫的手软,他杀的越狠,麻烦越少,未来死在他手里的人也就越少。
所以,王天必须狠!
背着马克沁重机枪,王天低头看看一身破烂的衣衫,摇摇头,走上了街道,然后直奔乔中堂的家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