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血方刚的男学生在她面前怎么把持得住?
然后陈正谦就强装义正言辞地反驳:“我怎么记得老师你讲过的,男生就应该高高大大?难道我记错了?”
只是反驳完,自己就不好意思地先跑掉了。其实当时他心里虚得很,心情更是纠结,自己是要引起她的注意呢,还是低调一点默默关注好呢。
戚薇薇看着他落荒而逃的身影,就忍不住笑,感觉这小男生挺有意思的。
有人说,喜欢这种感觉,就算你捂住嘴巴,也会从眼睛里溢出来。
这点从陈正谦上课注意戚薇薇的目光可以看出,不过溢没溢出来陈正谦不知道,反正想到她的时候,自己会忍不住笑就是了。
另外她布置的作业,陈正谦总会按时完成。
有人说,如果你布置的作业,有人全部一丁点不落地做完了,要么是超级学霸,要么是TA喜欢你。
陈正谦无疑是后者。
除了她的课以外,其他老师的作业,从来都是看心情的,有空就做,没空就算了。唯独她是例外。
那一天,自己在教学楼门口碰到她,帮她搬了箱子,办公室里旖旎的氛围让自己无所适从;
那一天,自己到她家做客,愤怒出手赶跑那个人渣,后来还安慰情绪失控的她;
每一次相处每一个细节,陈正谦都记得清清楚楚。
从相识到相知,自己用了四年,看起来漫长,然而自己觉得很短暂。从相知到相爱,自己用了一年,却觉得像是耗尽了大半生岁月,跨过千山万水,才得到她的青睐。
这份感情,陈正谦倍加珍惜。
相处得久了,发现并没有办法像当初那样,那么强烈地喜欢一个人。应该说是这份感情,在岁月的酝酿下,变得更加厚实了,少了几分热切,多了几分醇厚。
可能是看到的世界大了,见识的人多了,经历丰富了吧。
不管如何,陈正谦都不曾觉得后悔,反而很庆幸。
如果当初他没有勇敢地做出那样的事情,或许现在不会后悔,但是总归是觉得有些遗憾。毕竟有些人,错过了,那就是一辈子的事了。
现在陈正谦更多的是对当初那段日子的怀念,怀念当初那段青春年少的岁月,怀念当初的精力充沛,上课学习下课打机看番,还有默默喜欢着这么一个人。
感谢自己最美好的四年大学时光,有戚薇薇的陪伴。她是自己的班主任,也是自己的暗恋对象,后来还变成了自己的女人。
那年他二十四,戚薇薇三十二,也就大八岁而已。
不要问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过自己的英语老师,因为教英语的老师多半是女的,基数多了,总有那么一些让人眼前一亮的存在。
如果没有遇到,那只能证明你运气不好。
虽然戚薇薇不是仙女,但在陈正谦眼里,她美若天仙。喜欢从来都不讲理由的,喜欢便是喜欢,哪管得了那么多。
千言万语化成一句话——
戚薇薇,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