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前,我甚至仔细地打扮了一番。给我金条时他就说过“下次见面”,我不觉得今天这事儿是个偶然。
地方是办展那酒店的餐厅,刚走到雅间门口便见到上次的秃子,对面雅间的门大敞着,里面那群人看着挺训练有素,大概是保镖跟班。
秃子替我开了门,我也跟个正经人似得冲他笑了笑。直到他也跟我客气了下转身出去,我才看向那张硕大的餐桌。
我一直觉得黑社会人士起码也得长得唬人,至少是孙红雷那样,过于萌了也得具备曾志伟的气质,实在不行春哥也勉强可以。必须要么西装笔挺要么紧身背心,再来个过肩龙下山虎之类的刺青才像个样子。
繁盛的左臂上倒是有个刺青,是个不狼不龙的小图腾,下面跟着一串蝌蚪文,我没被吓唬着,就猜大抵是为了小情小爱。
况且他长得又白净又和谐,戴眼镜,上次那一身浅色很美很仙,这弱受的节奏令我觉得在黑社会气质这件事上,太子都比他专业。
不过今天他穿了件黑不溜秋的丝衬衣,配了条纯蓝钢笔水那样的牛仔裤,装饰除了一块手表,便是露在领口外的一尊黑黝黝的玉观音。
这会儿老头估计喝高了,正流着口水盯着他这块墨翠:“哎呦,这不用打强光都是满翠啊,这颜色细腻得跟果冻似得,手艺也好,绝对是大师手笔,这得到md国去买吧?”
听他一提,我也不由看细看向那块翡翠,但太远,也只能看出是个莲花观音的形状。
繁盛先是对我笑了笑:“温小姐先坐。”继而又对老头解释:“我不懂玉石鉴别,随便带一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