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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面时,宋清宇问她手怎么了。
她的手应该上了保险,食指的创可贴十分破坏美感,但她的回答漫不经心。
“打q-球划到了。”
路南很少撒谎,那是其中一次。
不是打球。
是打枪。
霍风送枪给她,不是因为真的想死,而是因为路南真的喜欢。
故事的开始,源于她替小姨拒绝的那场相亲。而小姨收买她的方式,就是托人弄了几支军用真家伙,让她在这家俱乐部过了一天瘾。
路南脱掉大衣,里面是一条漂亮的红裙——有某个瞬间她以为要去另一个地方。
站在导向台前,中间位置有竖向导向凹槽,左右两侧分别放置耳麦和射击枪,这是专利设计的盲人射击标靶。
第一把枪是沙鹰。她摸摸枪,又摸摸他,依然是面无表情。当然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
“你至少惊讶一下吧,宋检?”
不觉得她喜欢这个很违和吗?别给她一种杀人放火都会给她递刀的错觉。
宋清宇把子弹放到她手里,给她戴上眼罩和耳机。
路南活动好手腕和肩膀,拿起枪,卸下弹夹,把子弹一颗颗塞好装回去,上膛。
动作不算利落,甚至有点吃力。毕竟有两公斤重。
装备电子感应层的靶环发出哔哔声,她对准声源处扣动扳机。
砰!砰!砰!……
一轮弹夹空了,一枪没中。
正常,要是枪法很好才有鬼了。
就是又菜又爱玩,技差瘾又大。
宋清宇又给她递了一组子弹,还是一枪没中。
路南要换把轻便的。等待的间隙摘下眼罩耳机,伸伸懒腰抱住他,让他给捶捶肩捏捏背。
空气中弥漫着浓烈刺鼻的火药味,她的吻格外清甜——
世界上有一见钟情这回事吗?
即便问此刻的宋清宇,他的回答还是没有。
一见钟情需要强烈成真的确定性。当他第一眼见路南,绝不会认为这是上天安排给他的人。
第二眼也不觉得。
尽管她只穿着普通运动服,碎发凌乱素面朝天,鼻尖被风吹得红红的,说我见过你的照片宋先生。
她还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直到她点的冰茶上桌,她闻了闻皱眉。
“味道好怪,有酒精吗?”
“我不能喝酒。”
当然,她那么乖。
她把杯子推到他面前,他嗅到她指间残留的硝烟味。
一个怪的念头冲上脑海:
他和她之间的距离再远,也比不上钢琴与枪的距离。
两种极与极在她指尖完美融合,意味着她身上有无限种可能。
然后她亲他,他感觉很糟。风来了又走,云无能为力。
他觉得应该做点什么。不管结果如何,一定不会比此刻更坏——
宋清宇开了几枪。
说实话没有男人不喜欢,崇拜力量速度的冲动,血腥杀戮征服的欲望。
但他不懂路南为什么喜欢。
根据保姆的说法,叁岁的路南为了躲避练琴,溜进书房把爸爸的钢笔手表手办全都拆了。
林之谦回家时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找了更多玩具让她拆。搞破坏的感觉当然很爽,尤其是还有爸爸的鼓励。
就这样拆了又装,从简单到复杂,直到某天他给了一把仿真手枪。它和手表钢琴没有区别,本质上只是一种精密器械玩具。
以她的情况,注定不会喜欢衣服首饰、娃娃雕塑之类的静态美。她只能喜欢有反馈、能互动的东西。
琴声使人平静,枪声使人狂热。游走在两股强大的力量之间,以维持心里的平衡。
平静到倦怠时,就跟爸爸去俱乐部射击;狂热到沸腾后,就练琴安定。
在知道持枪犯法之前,就已经喜欢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