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没明白,那边的人不听话,他们过去有什么用?
不是大河自己看不起自己,而是他太清楚自己的同族们了——同族都是胸无大志,只想好好过日子,没什么野心,不如人族聪明,不如牛头人力气大,也不如矮人手巧,他们从事的工作,要么是种地,要么是砍柴烧炭。更多小说 ltxsba.top
总之都是些不太需要脑子的活。
让他们帮领主大人让斯德丁的人听话?
大河咽了口唾沫,觉得这难度不亚于用根棍子把天捅破。
戈尔揉了揉腿,他又说:“大人说斯德丁的奴隶很多,让你们过去,斯德丁的奴隶就会听话。”大河迷茫地看着戈尔,戈尔也迷茫的看着他,两个人迷茫到了一起,都指望着对方给自己答疑解惑。
赶路的这几天,大河每天都在思考,思考的头发都掉了许多根,还是没能想明白。
可能是我太蠢了。
大河只能做了一个这样的总结。
魔族们的赶路速度不容小觑,在大河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要被颠散架之前,他们终于来到了斯德丁,在距离斯德丁还有一段路的地方,魔族们变回了人形,从包袱里拿出衣服穿上,然后才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进了城。
按理来说,斯德丁的人并不会对地精和牛头人陌生,斯德丁这样的城市,每天都有不少奴隶在街上被驱赶着去干活,可他们对大河这样的地精很陌生。
他们穿的比平民都要好。
一身麻衣,没有一个补丁,并且跟平时能见到的奴隶不同,他们的身材一看就很结实,不像奴隶,只剩下骨头和一层皮,脸上也没肉,如果不是还有皮,那就是一具活骷髅,要是半夜看见,还以为是刚从坟地里爬出来的死人。
大河他们一行人进城,果然被当成珍稀动物围观了起来。
大河挺着胸膛,他不觉得被人紧盯着看有什么,相反,他觉得很骄傲。
他确实曾经是个奴隶,是个下等人,注定了一辈子都只能跟烂泥打交道,但现在,他是可以昂首挺胸,堂堂正正走在街上的自由民,他是自由的,他的身体和灵魂,都是自由的。
路边的人毫不遮掩的大声议论着:“这些奴隶怎么没有用绳子捆起来?”“后面的奴隶都没人看着呢!”“他们看起来比我们过得还好,我的衣服上都有补丁。”“这是哪位大人的奴隶?”“地精都成了值得好好对待的奴隶了吗?”……大河听见了,他的同族们也听见了。
可他们一点都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