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FIB分析师认为ElshLee是个精分裂者,狂妄自大,存在着自我强迫性的心理失调特征。
事实也确实如此。在费丹强制他接受心理治疗之前,他差不多已经摒弃了胆小自卑的第一人格,而他身体里的其他人格几乎把所有杀人方法都尝试了个遍,并且把开拓创新当成一种乐趣。
所谓创新……
“咔哒”一声。
Lee压紧保温杯的盖子金属滑扣,另一只手用玻璃吸管搅拌着玻璃杯里的淡橙色酒液。他脑子里正在谋划着保温杯杀人的可靠性,忽然感觉到有人站到了自己的身后。
“你皮肤好白,是天生的么?”一个醉醺醺的声音说。
Lee转过头。昏暗的酒吧灯光中,穿着低胸绿绸裙的女人在对他微笑——酡红的脸颊,迷醉的双眼,晃来晃去的身体——无一处不彰显着女人的体内酒精超标了。
见他不说话,女人扶着他的椅背,更加往前伏身靠近。
“真的好白……”她睁大眼睛近距离盯着他,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快要走光的事实,“你皮肤好好哦,还有泪痣,长得好好看……我喜欢长得好看的男人。”
Lee视线从她的胸口移到脸上。“你也很漂亮,”他说,“你是一个人来的吗?”
“是啊。”女人痴痴笑起来,身子往前一倒,额头贴在他的右脸上,猫似的蹭着他的皮肤,“你怎么来酒吧还带保温杯?好怪……”
夜晚的城市酒吧是下班后迷醉的天堂,萨克斯管伴随着慢摇的音乐中,周围的男男女女们都沉浸在自己的娱乐里,没有人注意这个角落。
“保温杯里是红茶,兑在酒里口感不错。”他放下玻璃吸管,右手扶她的腰,不动声色地保持距离,“小姐,你喝醉了,打个电话让家里人来接你吧。”
“讨厌,今天是周末……我叫温梓琪,你呢?”
“李易。”
“哦,哦,李易。”她贴着他的脸点头,“李易,我请你喝酒吧,好不好?”
她踩着高跟鞋往他身前的吧台扑过去,险些崴到脚,对着侍者招手喊:“帅哥,来杯长岛,不对,两杯——他一杯,我一杯。”
Lee把挂在椅背上的外套披在温梓琪的肩上,隔绝了工作人员的视线。“换成一杯冰水,谢谢。”他交叉双手说。
酒吧的打工仔很有眼色,在两杯长岛和一杯冰水之间,听从了后者。吧台一圈客人多得很,侍者放好杯子后立刻返回原先位置。
Lee喝着自己的酒,一口一口抿着。温梓琪在旁边单手托着脸,直勾勾地欣赏着他的侧颜。
“我好像在哪见过你……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
“……”
“你有女朋友吗?”
“有。”
“我猜也是,你女朋友一定很漂亮吧?”
“……”
“喂,李易。”
她伸出一只手指,从侧面描摹他的眉眼,停在鼻梁上,用粉色水亮的指甲戳了戳。
“你送我回家好不好?”
Lee不置可否,他看了眼手表,转过脸来,朝她微微笑了笑:“等我喝完这杯,就送你回家,行吗?”
温梓琪愣愣地嗯一声,果真安安静静地等他喝完这一杯。
然而,没等Lee把手上的酒喝完,酒吧外匆匆冲进来一个男人,他扫视一圈,直直朝他们走来,把温梓琪从Lee身上拽走。
“干嘛啊!”温梓琪被拽走两步才反应过来,扭着肩膀看向来人,不由瞪大眼睛,“张明泽?你怎么在这里?”
“你喝多了,我送你回家。”张明泽表情很差,把温梓琪身上的外套扒下来扔在吧台上,给她披上自己的外套,看都不看Lee一眼。
“滚开啦,关你屁事——”
温梓琪动起了拳头,在张明泽的怀抱里挣扎,又是打又是推,吵闹的动静引起了周围客人的注意。Lee看着他们打闹,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才捡起吧台上自己的外套,拿着保温杯走过去。
“这位先生。”他按住张明泽的手臂,“你认识她吗?”
温梓琪说:“我不认识他,李易,我不认识他,这人有毛病——”
“闭嘴,温梓琪。”张明泽脸色铁青,转向Lee皱眉说,“这是我女朋友,不关你的事,把你的脏手拿开。”
“有话好好说,干嘛这么粗鲁?”Lee放下自己的手,语气丝毫不见外,“这么多人看着,你越是这样抓着她,她越不会跟你走。你自己不顾面子,好歹也要照顾一下女朋友吧?”
“别听他说的,我根本不是他女朋友!”温梓琪叫道,努力把自己从张明泽的怀里拔出来,“谁是你女朋友,你不是有女朋友吗?你们下个月都要结婚了,你还找我干嘛!”
“……”
周围的人都在看笑话。
张明泽碍于颜面,听取Lee的建议,放开温梓琪的身体,只牵着她的一只手,防止她乱跑。
他看着Lee说:“你是什么人?”
“我是温小姐的朋友。”
“对,他是我的朋友!”温梓琪立马接道。
张明泽冷笑一声:“什么朋友?喝酒的朋友,还是上床的朋友?”
温梓琪脸红骂道:“关你屁事,死渣男!好意思说我,信不信我现在就打电话叫你女朋友过来!再把高书记也叫过来!让他看看自己未来的女婿到底是什么衣冠禽兽!”
张明泽脸色变了变。
“不如这样,”暴风雨的漩涡中,Lee语气温和地说,“温小姐现在喝醉了,说话也不清醒,打电话让她家里人来接她回家如何?”
“不嘛,李易,我就要你送我回家!”温梓琪嘟起嘴巴,用另外一只手去勾Lee的手臂,“你说好要送我回家的——啊!”
下一秒,她被人扛了起来。
张明泽脸色阴沉得可怕,众目睽睽之下,他直接将温梓琪扛在肩上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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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越(吃盒饭中):幸好我死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