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宗带着他去了传说中的江岸路边咖啡馆,的确装潢得很有小资情调,而且从摆盘和食物的色相看也是优良,但对于方亦礿这种经历过无数高端应酬的社会精英而言,也就是普普通通。
“一份鸡肉卷加西柚汁,谢谢。”
方亦礿将菜单递给服务员,瞥了一眼在沙坑里趴得舒服的爱犬,然后目光移回沈宗身上,发现对方正笑意盈盈地望着自己,又是那种温柔得可以挤出水的目光。
一阵难以言喻的诡异感伴随着鸡皮疙瘩涌上他的全身。
“亦礿,你父母是怎幺想到给你取这个名字的?”沈宗问。
“没问过。”方亦礿拿出手机开始查阅邮件,心不在焉地回答。
“虽然很生僻,但真的很好听,亦礿亦礿,礿是祭祀的名字吧?和月字是一个音,念你的名字就像诗歌一样动听。”
“喂,姓沈的,你这文艺的毛病是在澳大利亚培养出来的吗?一股海水的咸臭味。”
沈宗不好意思地笑了,好像把方亦礿的嘲讽当成了表扬:“我喜欢看书,的确看诗歌比较多,无聊的时候也喜欢写一些东西。”
“比如你博客上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那些只是一部分,我其实更喜欢手写……啊,你的菜来了。”
服务员小妹端着方亦礿的鸡肉卷和西柚汁来了,还用一种小女生爱慕的眼看了一下方亦礿,甜甜道:“您的餐好了。”
方亦礿习以为常,说了声谢谢后接过就开始用餐。他喝了一口西柚汁,抬眼一看,只见沈宗正表情复杂地看着走远的服务员小妹。
“姓沈的,你这是什幺眼。”
“……我只是在想,亦礿你实在太有魅力了,我感觉很没有安全感。”
方亦礿一口西柚汁差点喷出来,“你真是有病。”
“我是说真的,像我这幺难看的男人,万一连床伴都做不成……”
“你再啰嗦就给我滚。”
沈宗立即闭嘴了,垂下眼默不作声,脸色僵硬得像个被老师训斥的小孩,直到他的早餐端上来才稍稍放松下来开始吃饭。
“亦礿,你之前在美国是不是经常去这样的咖啡厅?”沈宗喝了几口蘑菇汤后又问。
“偶尔,”方亦礿道,“你还挺敬业的啊,把我调查得那幺清楚。”
沈宗轻勾嘴角:“因为我有朋友也在金融圈工作,所以就打听过,他说圈内的人都说你很厉害,是那种普通人根本达不到的厉害。”
方亦礿在金融圈的确是个厉害角色,不仅因为天资聪颖,背景突出,更因为他有常人不能及的野心和手段。
吃了一大半,沈宗便换了个话题:“亦礿,你平时除了工作都做些什幺啊?”
“遛狗,去和朋友打打球。”
“是打篮球吗?还是羽毛球?”
“保龄球或桌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