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买了部低端手机,不为性能,只为看时间方便。接着去服装店买了一套宽松的运动服,然后又去了一趟理发店,简单的理发店,不是美容院那种,剪了一个难以形容的发型,怎么说呢,就是比某些男人的还短,有点阳刚的那种。在理发师惋惜的情里我言辞咄咄告诉他,很好看,我喜欢。
随便进了家馆子大吃一顿,然后找了间酒店住下来,收拾利索了打算美美的睡一觉,结果发现睡不着了。
是啊,没有了各类药物的催眠,我也有了夜不能寐的毛病。睡不着那就干点别的吧,思考一下以后也是不错的。
以后,以后,以后我要干什么呢?两年前我还是个即将毕业的学生的时候,我在努力寻找着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盼望着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那时候的想法多么单纯,那时候的行为多么可爱,不如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再做回去原来的自己吧。
想到就要做到,第二天爬起来我就开始后找房子,然后是找工作。这城市虽然小点,但麻雀虽小五腑俱全,房产中介什么的还是不难找的,只要兜里有银子房源更是有的。晚上我就搬进了我的新家,所谓搬就是去超市买了些被褥日用品来,简单装备了一下生活空间。
工作嘛,相对困难一些,首先我没有文凭,朝九晚五的办公室工作显然不太现实,其次我打扮的不男不女,一些高端点儿的酒店餐厅也不要我,好在我不在乎工资也不挑环境,于是便在一家快餐店里找到一份配餐的工作。原来的老人见有新人来自然要欺负一下,我就成了专职炸鸡块和薯条的,围着个热油锅闻油烟。可我心里畅快也不觉得委屈,一来二去倒得了店长的喜欢。
店长是个四十出头的女人,敦实奸猾,喜欢我是因为我不挑不拣让干什么干什么,不像那几个年轻的小姑娘就只想着点单收银,脏活累活一点不想干。越是这样吧越能得到些好处,店长为了敲山震虎不时让我出来干些轻松的,等被她踢进厨房的那个老实了,或是偷偷买了点水果点心的给她吃,我就会被再塞回厨房去。
市井百态就是这么现实,一把葱几头蒜都能笼络人心,手里有根针都能使出金箍棒的威风。我无意讨好谁也不愿树敌,就搓扁了揉圆了随他们去。
日子就这样平淡无的一天天过去,转眼两个月过去了,进入了一年中最难熬的盛夏时节。以往我都是在恒温的空调房里百无聊赖的等待着发霉腐烂,如今挥汗如雨的炸鸡捞薯条,我不能清高的说这是幸福,起码我心里不是很堵,什么情呀爱的我都忘了,什么吃呀喝的我都不在意,偶尔会想起我那素未谋面的孩子,也仅仅是偶尔,毕竟是素未谋面,原谅我的挂念没有那么多。
至于那个人,我承认我一静下来就会想起他,我没有刻意去回避想念,也没有故意放大悲伤去想念他。</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