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下来,虽然我省吃俭用,但剩余的钱也渐渐见底,而湿婆依旧没有醒来。
期间我又去了几次县城买了一些外伤药和干净的纱布,每日换药却依旧不见他胸口的伤处好转。
直到一日我为湿婆包扎,用剪刀剪断纱布时,不小心扎伤了手,滴了几滴血在他身上,接下来,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那血珠似有灵性般竟然从皮肤上一路向伤口滚去,浸入伤口边缘,那伤处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我惊讶地目睹着这一幕,甚至猜想自己是不是眼花了,犹豫一瞬,我再次用剪刀刺中手指的伤口,又挤出几滴血来,滴在他的身上。
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了,伤口开始愈合,虽然只有极少部分,但的确是在恢复。
这个意外的发现,让我惊喜万分,尽管不明白其中缘由,但从那日起,我便每日为湿婆放血疗伤。
可亦是从那日起,我的身体开始渐渐虚弱。
尽管我小心地计算着每日放血的量,不敢太多,并把剩下的钱几乎都买了补血的药材服下,但效果依旧不理想,再加上我体质特殊,一旦受伤几乎不能愈合,大半个月下来,两臂内侧全是密密麻麻、皮开肉绽的刀伤。
虽然很疼,但是看到湿婆的伤渐渐愈合,我便忘记了疼痛。
可是他的伤虽然好了,人却没有醒来,我身上已无钱财,还得养伤、还得吃饭,虽然孙大娘不时会捎带一些东西给我,但我必须想办法另谋生路。
我左右琢磨,把脑袋里曾看过的穿越小说都拿出来研究一番,结合实际却发现,小说里那些穿越异世的主人翁,靠一支歌,一支舞,一盘菜,或是一些治世良策动不动就混得风生水起,左右逢源的,都纯属作者yy!
盛世之下,虽少见饿殍,但封建制度的三六九等,每个阶层的划分都十分严谨。
我没有小说主角的十项全能,却也知道年号“贞观”,是盛唐之初,今后的几十年并无太大的战乱,这才安心下来。
再说设法谋生,一个独身女子,想在古代赚钱谋生真的很难啊啊啊……
我曾到县城的歌舞伎坊,想去卖唱,或卖歌。
结果伎坊的人只听我唱了一首,就婉言拒绝,只说歌虽然有些特别,但根本不符合大众喜好!然而更让我无语的是,伎坊的人看不上我的歌,却十分看得上我的人,游说我虽然卖不了艺,但可以卖身,凭我的容貌和身段,想奋斗成个花魁什幺的也不是太难。
我顿时如霜打的茄子,奄奄地走了,卖艺失败,我又在青县里晃了半日,甚至想着要不要去再远一些的成都府试试时,意外地看见了一家书局。
最后,我在这间书局里,终于谋到了一个代人写家书的工作。</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