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好的日子,莫过於在豪宅里混吃等死做米虫,而且还可以享受下午温暖却不刺眼的阳光。01bz.cc
「啊,我爱生活。」
黎莘伸了个懒腰,躺在吊床上,伸手拿过橙汁满足的吸了一口。
这个午後,和她在这里度过的所有日子都相同,却又有一些不同,比如说,今天的宅子里来了个不速之客。
经历过一个下午的浪费人生,黎莘去浴室里美美的泡了个澡。此时她的衣物间已经被她大换血,曾经一水儿的齐逼小短裙,现在都换成了气质出众的名媛款,休闲装,以及性感却不暴露的类型。
吹乾shshlnln的发,她换上了露肩的宽松长袖,以及一条短短的热裤。
她的腿型很美,不是笔直又修长的,而是分布的匀称又漂亮,比例恰好,又肤质细腻。
当头发只剩下一点发稍还没乾时,她就停了手,把长发披散了下来,又抓的蓬松,随意的一勾,那海藻似的墨发就顺着她的脸颊,显出了自然的弧度。
她的肩膀光洁又圆润,锁骨更是精致,是属於在皮肉包裹下,不显得突兀的美。
整理好了自己,她就拿了手机,打开房门走了下去。
听李姐说,今晚有她最爱吃的菜呢。
一般来说,魏胥是不大回来吃晚饭的,不过今天他相当诡异的出现在了餐桌上。起先黎莘还有些疑惑,後头一看到他身边红着脸颊的羞赧女孩儿,还有什麽不明白的。
这可是後宫一号呀,魏胥前世的暗恋心头宝,今生恰好又遇上了。
狗屎的缘分。
黎莘默默在心底爆了句粗口。
小姑娘美则美矣,难免少了些韵味。韵味这种东西,有靠年龄积淀的,有的则是天生的。对於魏胥来说,或许她曾是他心头的白月光,然而经历两世,这样的类型也就寡淡了。
你吃过大鱼大肉,偶尔一品清粥小菜是调剂,却总归不会甘於平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