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过你的真实身份,要说世界上,对哪个人最熟悉的额,一定是他的仇敌!因此,我认为你是小丑!”
众人,齐刷刷看向囚笼中的那个蝙蝠侠!
蝙蝠侠沉默了一下,手抚住蝙蝠侠面具,轻轻将面罩摘了下来。
“我的天啊!”嫣然失声叫道。
“这不可能!”
百丽女公爵都叫了起来。
在他们的面前,一个绿色头发,惨白皮肤,咧着嘴涂着红色口红,穿着紫色衣服的怪人的脸,出现在众人面前!
小丑!
joker!
超级反派、蝙蝠侠的头号死敌!
他的脸上,因为掉入了化学试剂池子,而腐蚀的完全不成样子,光是看到这个堕落、皮肤腐烂的脸,看起来非常恶心,仿佛透过视觉就能想像他散发的气味。
整个美国漫画中,最强悍,最有邪魅之气的超级反派!
小丑!
他的名言,就是一条恶人理论“onebaddayanturnanyoneinte”(任何人都可以变成我这种坏蛋,只要冲击够大)!
能将罪恶上升到理论高度,能将作恶变成一种艺术的,非小丑莫属!
“你什么时候,从阿卡姆疯人院逃出来的?”林清面对嬉笑的小丑,平静道:“我选择在这里将你揭穿,也是很有意思的。马戏团,舞台,小丑,这是多么配对的一件事啊!”
观众们,发出了阵阵哄笑声。
在他们看来,这是一场好戏。
那个自作聪明,却最终被戏弄的家伙,长着如此一张丑陋的脸,此时又被关在囚笼中,当然人心大快。
小丑被气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好容易才恢复了正常。
“啊,事实上阿卡姆疯人院是从来关不住小丑的,我在阿卡姆疯人院的目的,只是在外面呆烦了或者来嘲笑一下监狱里的同行。只要我觉得疯人院里无聊,自然就会出来找点乐子。“
小丑舔舔自己的嘴唇,冷笑道:“我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任务。让我跟另外4个最邪恶的坏蛋,比拼毁灭世界!这可是个不能输的游戏。我就走了出来。几乎与天启同时。不过他勾搭上了一个吸血鬼女富婆,去过了小白脸的日子,吃软饭去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