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知道。我有预感,我们一定会再次相遇,不论是他来找我,还是我去找他,真期待啊。”威尔逊近乎迷醉地瞧着对岸,目光深邃而悠远。
他不顾海狸们惊恐的嘶叫,低头将两只小海狸放在一块,齐齐叼在口中。他连瞧也没瞧那些可怜虫,转身便走,步伐矫健而又灵动。
青獠虽然是长在人类社会的,但那是一种更接近原始状态的秩序形态,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他跟利利、老托马斯那些狗有着本质的区别,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屈服,实际情况却绝非如此。
他从来都是他自己的,他只对自己忠诚,他的荣誉、他的成就、他的喜怒、他的悲伤,也全都是为了他自己。
从母亲被杀,再到被带回淘金营区将近两年的时间里,他也如其他狗那般默默工作,默默承受着一切,但更准确的是,他一刻也不属于那里,他更像是一个置身事外冷静而又冷漠的观察者,他是一个善于观察,善于学习的野兽。
野兽强大而又顽强的生命力,远非家禽可比。仅仅只过了一日,鲜血淋漓的伤口便已经完全结痂,又过了数日,伤口已经愈合了大半。
对狼来说,狼尾不仅仅是美的象征,更能起到平衡身体的作用。
青獠再次展现了强悍的适应了,半条灰色狼尾左右摇摆,身体便能再度平衡,他只用了几日的锻炼,就已经完全掌握了这个技巧,同时也再度记起那个打断自己半条狼尾的人。
狼的记忆很短。母狼若是与自己的孩子分离,只消一年,她便再也记不得了,当然,记忆短是一方面,再有便是她的精力多半又要落在下一窝狼崽的哺育中了,无暇他顾。
对生活在荒原中的野兽来说,很多时候,气味比记忆更管用,狼申明自己的主权,便是用撒尿的方式。
青獠决不会忘记,同时为了双保险,他也牢牢将凶手的气味铭记于心,将来,即便他当真忘记,一旦再闻到那气味,他也将立刻回想到这一切。
对青獠来说,现在该是接受荒野挑战的时刻了,他已做好准备,蓄势待发。rw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