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原来我对村庄并没有很好的印象。高一的时候我和小a心血来潮去农村住了三天,那三天之内,我记得每天晚上的蚊子像是一队轰炸机,每天白天我总会不断地在路上碰见对我横眉冷对的狗,小a告诉我要以相同的目光与狗对视不要害怕,每块田上牛和马的眼神总是涣散且漠然的,每次吃饭的时候都是女孩不上桌男孩坐桌上。
可是刘亮程对自己的生活很满足,他总是自信而且快乐,一个微笑着仰望天空的知足的人。他从不怀疑自己生活在一个村庄里就碌碌无为,他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全部老了,我们全部离开了村庄,那么,我们干完的事,将是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的事情。
他说草大概要用五年的时间才可以长满被人铲平踩实的院子,蛀虫要用八十年的时间把木梁蛀空,风四十年吹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的一块泥皮,蝼蚁大概用一千八百多年才能毁掉墙根。
曾经从土里站起来,高出大地的这些土,终归又倒塌到泥土里。
而不管有多大的风,刮平一道田埂也得一百年的工夫;人用旧扔掉的一只瓷碗,在土中埋三千年仍纹丝不变;而一根扎入土地的钢筋,带给土地的将是永久的刺痛。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消磨掉它。
刘亮程说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
那么,这些无法消磨掉的东西,就在这座村庄里站成了永恒,等到刘亮程老了,等到看他的书的我们都老了,村庄也老了,可这些事物不会老,它们会代表永恒的村庄一直这么默默地站着。
可是刘亮程又是谦逊的,他不为自己的睿智而目空一切,他觉得自然伟大人类渺小。他说有时候不做人也挺好的,比如做一头驴,拉拉车,吃吃草,亢奋时叫两声,平静时就沉默,心怀驴胎。比如做条小虫子,在春花秋草间,无忧无虑地把自己短暂快乐的一生蹦完。比如做棵树,只要不开花,不是长得很直,便不会挨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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