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肉并不是他变出来的,而是从千里遥远之外的河东郡城市里买来的,数量少还行,让他带八百只羊腿就难了,至于寻找水源就更简单了,只要飞到高空中眺望,方圆百里之内的绿洲尽收眼底,绝无迷路的可能。
这回霍去病学聪明了,把酒肉和众将士分享了,又来问老师,下一步该怎么办。
“是时候告诉大伙了。”刘彦直道,“你的威信已经建立,现在说正是最佳时机。”
于是霍去病召集中下级军官,向他们宣布此行的真正目的,千里奔袭匈奴王庭,大伙儿都露出“我早知道”的表情,事已至此,想反对也不行了,队伍已经深入大漠,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
“谨遵校尉大人将令。”军官们齐声道。
“明天起加快步伐,马歇人不歇,直捣单于王庭!不从军令者,斩!” 霍去病拔出佩剑,插在沙土里。
八百骑兵休整了三个时辰,再次踏上征途,前面不再是戈壁荒漠,而是一望无际的流沙,流沙如水,随风而变,戈壁上好歹还有星星点点的绿色,流沙区域就是满眼的黄色,起风的时候遮天蔽日,方向不明,完全就是死亡之地。
但只有走这条路才能避开匈奴人的兵锋,这是匈奴腹地,游牧民族在家门口作战,熟悉环境,将一切汉军会经过的路线全都摸清了,几十万大军分头防御,瞅准机会还会反咬一口,谁能想到,一支奇兵正通过沙漠地带,如同一把锋利的匕首,从最匪夷所思的角度伸到了匈奴人柔软的下腹部。
撕开“练兵”的伪装之后,一切都进入临战状态,八百骑兵吃喝拉撒都在马上,谁跟不上队伍就抛下谁,丢在沙漠中的结局可想而知,事实上确实有些士兵体能跟不上大队,被丢在沙漠中自生自灭。
三百里沙漠,吞噬了二百多名士兵和五百匹战马的生命,剩下的都是经历了生死考验,从意志到躯体都是铁打的硬汉。
六百骑士从沙漠中出来后,形象上完全找不到大汉朝骑兵的影子了,他们看起来就像是在大漠里生活多年的牧民,胡子拉碴,通体恶臭,袍子肮脏不堪,唯一能辨别出身份的只有精铁打造的环首刀。
唯有霍去病没受任何委屈,即便在沙漠中他照样每天喝米酒吃羊腿,偶尔还有瓜果梨桃,别人连喝水都省着,他却有足够的清水洗脸,还有干净的替换衣服,刘彦直此刻完全是一个宠溺儿子的父亲,一丝一毫不愿儿子受委屈,还要处心积虑的给他树立威信,建功立业。
这个目标越来越近了,再走五十里,就是单于王庭。
单于王庭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地点,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王庭也是流动的,汉军很难找到王庭的所在,现在汉军主力都在数百里外,王庭内部一片祥和,只有两千多老弱妇孺等待着他们的儿子和丈夫凯旋归来。
但他们等来的却是汉军的屠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