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陆晓晓果断地摇头。
b市卖汤包的地方不多,陆晓晓从小到大也没娇气地专门挑着什么吃,都是保姆准备什么她就吃什么。
有段时间她迷上了快餐,每天都是汉堡或者三明治,再加上一杯牛奶,吃完司机送她上学。
翻遍陆晓晓的过往历史,能看得出她是那种特别乖巧、特别惹人疼爱的女孩子,追逐傅司霆的脚步、不顾家人的反对跨进娱乐圈,真的是她这辈子做的最出格的事。
可是出格归出格,陆晓晓并不后悔。
不出格,能有现在这顿早餐吗?
没有。
所以,陆晓晓定住了自己的心,主动跟傅司霆聊起天来。
“大影帝,这些都是你做的?那厨艺挺厉害的嘛。”
有人说,征服一个男人的心,就要先征服他的胃,这句话,反过来也是适用的。
傅司霆会做饭这件事非但没让陆晓晓觉得太接地气,反而多了一条喜欢傅司霆的理由。
你看,这人既帅、又会演戏、还会赚钱、更会做饭,这满屋子的装修也体现出了他的品味之高雅,是个挑不出毛病的人。
都说明星最怕生活里近距离的接触,生怕人设幻灭,这一点似乎跟傅司霆无关,他仍旧是陆晓晓心中最完美的男。
傅司霆听到陆晓晓的话,双手往前交叠在一起,饶有兴致地反问道。
“只有厨艺很厉害吗?”</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