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其实没什么事情的,今天是周日,公司也还在放假。
江芝柿正思索着朝自己的车走去,望了望隔壁洛家。那个小子也在家吗?
这一望不要紧,卧槽,她看见了那个小子!虽然就露了一个头!
他正站在打开的车门旁倚靠着不知道干什么。
果然三年的相处童叟无欺,从小就可以看出大帅哥的模样。
长大后的洛尔朦褪去稚气和婴儿肥,露出了男生该有的成熟感。依稀还留有点小时候的影子,哪怕是隔了几百年,江芝柿依然认出了他。
小时候软萌的刘海不见了,露出光洁的额头,梳着大背头更显凌厉,发色比以前深一点,在阳光下还是可以折射出薄弱的金色的光泽感。鼻梁更显挺拔,总裁必备的薄唇也有。很完美的侧脸。
江芝柿无奈的看了看自己的穿着,在父母家很懒散,也没化妆,正逢春末,燥热潮湿的空气要袭来,但天气还是有点微凉,自己正穿着无比宽松的墨绿色亚麻长袖及膝连衣裙,未施粉黛也不要想首饰了,头发松松地在后面系上,包是cele红白配色大帆布袋。
说好听点是简约,难听点就是寡淡了。
我日,什么时候把家里的拖鞋穿出来了,江芝柿看着脚下的草编拖鞋,觉得自己下一刻就可以进入海滩度假了。
她瞬间就领悟了李简的恨铁不成钢,李简经常看着江芝柿的模样叹气。说“底子好你也要更加精致与打扮,把自己的美全部展示出来惊艳四座啊。你以为你自己是玛丽莲梦露,穿个布袋就美啊。”
然后李简就会在她面前炫耀自己刚做的镶砖blgblg的指甲,“你看这个色,哪个男人能抵御这个攻击,魅惑而不色情,骚气而内敛。”
当时江芝柿白眼都飞上天了,一百米开外就亮瞎她狗眼的难道不是她的指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