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们这些人怎麽不讲道理呢?我家公子不是说了外面风大,想要借个方便吗?”外面传来嘈嘈杂杂的喧闹声,盖过了夜的风声。
“哎,下面是河呀,你们怎麽动手!怎麽想谋财害命呀!”
呵,夕苑的护院都是不会说话的黑衣哑奴,自然不会和他们讲劳什子的道理。
狂风吹熄了画舫外悬着的九转明灯,透着屋内羸弱的烛火,只能看清船外是两个男子在喧闹。
“何事?”本想睡去的叶凛之,被这两人打搅,言辞色均不耐烦。
“这位公子,深夜打搅多有叨扰,怎奈河中风雨大作,我等小舟实不能载,还望公子图个方便。”另一个温润男声响起,言辞之间多有谦卑。
“月黑风高,公子不临岸而歇,却还乘黑夜行。莫不是无视宵禁的律法,摸黑做了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叶凛之素来不是好说话的主,何况这两人偏偏这个时候打搅他。
“你——”听他出言不逊,一男子出口便要讨还公道。
“公子此言差矣。我与小仆两人只为夜间赶路,待得明早参加一年一度的花朝诗会,并非干什麽见不得人的勾当。其二,宵禁的禁律只在扬州城内适用,此地乃城郊,不在宵禁之内,顾不能说徐某无视律法。其三,看您船行的方向,乃是从城内驶来,若是谈到触犯律法,无论如何也轮不到某罢!”
“噗嗤!”倾城靠着窗子笑出了声。
这条宵禁的律法,可是他走马上任当了土皇帝後,为了治理宵小特颁的,没想到有一天竟砸了自己的脚。
“公子伶牙俐齿好不痛快,不过你似乎忘了,这船上,还是我做主,你这般逞了口舌之快,就不怕夜深人静的我把你们扔进河里喂鱼?”叶凛之披了一袭黑袍,散开的发丝邪魅的在风中飘摇。黑衣哑奴手中举着火把,他犀利的容颜在跳动的火光下,明明灭灭,如罗刹般慎人。
“那麽公子,徐某和小奴死不足惜,只是公子您不怜香惜玉麽,屋内的美人还在,若是您现在就毁屍灭迹,不怕美人日後噩梦连连麽?”那人倒是眼尖,只是窗前的一个暗影便被他看见。
“哈哈,是个理由!来人,带他两人到西面的厢房。”谁能想到这一句便对了叶凛之的胃口,这两人还真是能耐至极。
……
寒冬已去,暖春来袭。
若不是昨日上船的两人提及,倾城都忘了这日子。今日,正是二月十五花朝节,百花生日。
花朝诗会,最初是扬州的几十个富家乡绅联手兴办,发展至後来,便是与民同乐。因着内乱,已废了几年。如今,叶凛之坐镇江南,扬州百业兴旺,各大乡绅得益於他的治理,良田千里,商贾遍地,这次更是捡起落寞了的花朝诗会,大肆兴办——拍马屁!
花朝花朝,无花不朝。此次诗会便选在扬州近郊景色宜人的浣花溪旁。
昨晚,也得亏这那两人搅合了一番,叶凛之消停了一晚上,让她好好休息了一夜。
今早,天光未亮。她便爬入被中,口含了他的阳物,按着夕苑教的规矩,伺候主人,晨勃叫醒。
这规矩看似口侍,内里的拿捏确是极难掌握的。一方面,在主人起身前,要让继续了一夜的龙精泄出;另一则确是不能勾起主人的淫欲。自古最忌讳的就是红颜祸水,“从此帝王不早朝”的例子,在各朝各代屡见不鲜。对於卑贱的禁脔,更是订下死规矩,决不允许晨间交媾。违禁者,主人无甚刑罚,而禁脔……
叶凛之向来是个随性的主,倾城小心翼翼地支着脑袋大口含住硕大,却不敢有一丝一毫的乱动,生怕惊起了他的性趣,到时候遭殃的可是她呀!
“呼!”床上的叶凛之动了动,双腿微蹬松了松筋骨。
倾城心内窃喜,微微松开口含的分身。不多时,叶凛之那处泄出龙精,一滴不落,尽数洒在倾城脸上。
“奴婢给爷请安!”阿墨看叶凛之坐起身,连忙问安。
“船行到何处了?”
“回爷,船已到城郊,不出半个时辰,便可停在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