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掌心已经有了血肉模糊的征兆,破损的皮肉又鼓起了水泡。他慢慢吸着雪茄,心里并不认为自己有错。
他亲手杀了自己的父亲,死后一定是要下地狱的,所以在这一世,他不能亏待自己。
他穷怕了,十几岁的时候读中学,只有他课间没钱买点心,春游的野餐会就更是要命,因为他只能从公馆厨房中偷偷带些剩菜出来。他年纪比同学们大,穿戴打扮的也像个人似的,却是成天在这些事上出丑,于是到了最后,他无颜上学,宁愿陪着小薄荷坐在街边卖糖。
掌心的疼痛渐渐剧烈起来,像一簇钢针在扎他的肉。
第11章伤
余至瑶披着睡袍,坐在浴缸边沿。湿漉漉的短发向后梳过去,他闭上眼睛仰起了脸。
一只柔软的手抚上他的下巴,冰凉湿滑,将香皂泡沫涂抹开去。杜芳卿笑微微的捏着一把剃刀,手指翘成兰花。俯身凑近了余至瑶,他小心翼翼的动了刀子。刀锋轻轻掠过面庞,雪白泡沫积在了锃亮刀片上,洁净的皮肤就显露出来了。
仔仔细细的为余至瑶刮净了胡茬,杜芳卿拧了一把毛巾,重新又为他擦了一遍脸。余至瑶睁开眼睛,扭头望向玻璃镜子。杜芳卿俏生生的立在镜中,对他笑道:“我这手艺还不错吧?”
余至瑶抬起左手摸了摸脸,然后抬头对着杜芳卿一笑:“多谢。”
杜芳卿拉起他的右手:“再过两天伤好了,看你还能不能像现在这样和气。”
余至瑶笑问:“我对你凶过吗?”
杜芳卿娇模娇样的溜了他一眼,随即把脸转开,抿着嘴唇似笑非笑。
杜芳卿这些天是住在了余公馆,每天下午余至瑶会让人用汽车送他去德兴舞台。汽车一直候在外面,散戏过后,直接把他再接回家。
漂亮男人若是妩媚起来,会比女人更勾人魂魄。余至瑶仿佛是爱上了杜芳卿,这不单是因为对方皮相美丽。杜芳卿的过人之处,在于他的“柔”。
柔若无骨,柔情似水,全是他。在余至瑶面前,他像一株开满芬芳花朵的春藤,不松不紧的缠上来,一阵风吹过去,满鼻子里都是他的香。
为余至瑶系好最后一粒衬衫纽扣,他抬起头,把一条素色领带搭上了对方的脖子。手法熟练的打出一个饱满的领带结,他自自然然的轻声说道:“这个领带夹子颜色不配,你昨天用过的那个白金夹子呢?”
不等余至瑶回答,他径自走到梳妆台前,拉开抽屉翻出了白金夹子。余至瑶回头盯着他的背影,忽然说了一句:“我娶了你吧!”
杜芳卿嗔怪的看了他一眼,随即回到了他的面前。很谨慎的夹好领带,他在余至瑶胸前轻轻拍了一巴掌:“你敢娶,我就敢嫁。不过事先声明,我可养不出儿子哦。”
余至瑶张开双臂搂住了他,低头开始亲吻他的嘴唇。他从头到脚扭出一道波浪,捏着嗓子含糊道:“别碰了手……”
余至瑶右手掌心的烫伤,在敷了两天的药末之后,并没有好转的趋势。亏得身边有了杜芳卿照顾,否则他连洗漱都有困难。
昨天下午顾占海来了,见他那手上水泡蔓延、伤势严重,便立刻返回武馆,拿来一副祖传的刀伤药给他用。刀伤药敷了一夜,还没看出效果来,所以杜芳卿在下午出门之前,重新给他又换了一次药。脏污的纱布一圈一圈解下来,杜芳卿蹙起眉头,口中疼惜的叹道:“吓死人了,疼得厉害吗?”
余至瑶伸着血</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