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巴生的浓眉大眼,耳朵好使,脑子更好使,只是说不出话。应声站起来面对了他,哑巴垂着两只泥手,做出回答:“哇?”
余至瑶对着他招了招手。
哑巴快步走到他面前,满头满脸的热汗:“哇?”
余至瑶轻声说道:“不种了,我不喜欢花。”
哑巴眨巴眨巴眼睛,也不知道是听没听懂。余朝政最爱花花草草,哑巴在这里的职责,一是伺候余至瑶,二就是种植花草。
余至瑶对他笑了一下,又道:“去洗洗手,给我搬把椅子出来。”
哑巴用力点头,随即拔腿就跑。不过半分钟的工夫,他端着椅子回来了。椅子放在草坪上,他伸手要去搀扶余至瑶。可是就在他握住对方手臂的那一瞬间,余至瑶毫不掩饰的用力一挣,甩开了他的双手。
哑巴站在原地,怔了一下。而余至瑶自顾自的走过去坐下来,漫不经心的又道:“现在都说阳光对身体很有益处,我也试一试。”
哑巴的面孔上闪过了一丝忧伤。一声不吭的在旁边席地而坐,他陪着余至瑶晒太阳。
余至瑶也不知道自己在大太阳下坐了多久,反正他的身体总是凉的,晒得久了也没有汗。忽然家里的门房从院外跑了过来,没进楼,拿着一封信直接奔向余至瑶:“二爷,大爷发回来的快信。”
余至瑶接过信封,撕开之后从里面抽出一张印花信笺。展开之后阅读一遍,他得知余至琳已经在英国得到了第二个博士学位。听闻父亲忽然病重,余博士决定暂停学业,即刻动身回国。
落款日期是大半个月前,如无意外,余至琳应该早已登上邮轮,如今大概正在横渡印度洋。
余至瑶把信折好,装回信封,然后递给哑巴:“烧了。”
大哥远渡重洋求学,三妹为了追求爱情,也是一样的离家千里。余至瑶想余朝政所爱的人都离他远去,只有自己始终在他身边,陪伴左右。自己并不算坏,可他为什么只看自己是个邪祟?
哑巴划了一根火柴,把信烧成灰烬。灰烬落在草坪上,很快便是无影无踪。一片白色纸灰飘到了余至瑶的皮鞋上,哑巴想要为他擦掉,可是手伸到一半,他心中胆怯,把手又收了回来。仰头望向余至瑶,余至瑶坐在椅子上,显得十分沉稳高大,有一种徒有其表的魁梧。
察觉到了哑巴的目光,余至瑶低下头去,看了哑巴的眼睛。
哑巴立刻就把脸扭开了。哑巴皮肤白皙,所以脸红起来就很醒目。余至瑶伸手拍了拍他的脑袋,同时叹了一口气。
时机差不多了。他想,在大哥到家之前把事情办妥,等到大哥进了门,正好是个措手不及。否则那是嫡长子,万一看出了端倪作出反击,自己这边在名分上可是不占理。
这天晚上,在澡堂子里,余至瑶找到了何殿英。
当时何殿英正在一间蒸汽氤氲的小房间里,趴在小床上让人按摩脊背。光屁股的手下从外面跑进来,在他身边弯腰说道:“老板,余二爷来了。”
何殿英闭着眼睛,满脸都是骨酥肉麻的惬意:“让他进来。”
没等手下出声回答,余至瑶腰间围着浴巾,已经自作主张的掀帘子走入房中。何殿英在茫茫水雾中睁开眼睛,就见他顶天立地的停在自己面前,肩宽背阔的,明明是个半死不</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