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不知道今夕是何年。
穆承雨掀开沉重的眼皮,茫然得对着天花板发呆,疲惫的感觉彷彿从未散去,只要一进入梦乡,他偶尔就会想到以前的一些往事,片段的,支离破碎的,蒙着一层雾气,遥远又朦胧。
他仰躺在床上,迷迷糊糊一躺就可以度过一整个白天,显然有人深知他的习性,未等他的惰性滋长成虚度光阴的白日梦,卧房的门被敲开了,敲醒了里头沉湎在荒芜中的人。
已经十二点了。敲门的男人不请自入,皮鞋接触在木板上发出古板的声响,沉稳又内敛,几乎让人察觉不到他的存在,他的音质带着天生的冷漠,宛如雨珠滴落结冰的湖面:该起了。
穆承雨一动也不动,修长的睫毛眨也不眨:我不记得今天有行程。
你没记错。男人低沉道:起来吃点东西,你从前天宿醉后就没有吃上任何东西,胃会受不了的。
前天吗……穆承雨阖上眼睛,一费劲思考,纤长的睫毛就止不住的颤动:天啊……我没有印象,也没有不舒服的印象……
男人见他清醒了,便转身往门口走,他将门扉开敞,回头道:你吐到没有东西能吐了,起来吃东西。
男人离开之后,穆承雨才缓慢得走下床,他打开衣柜,从一整排颜色素洁的衬衫中挑出一件,偶然瞥到等身镜中的身影,才终于恍然自己真的赖在床上昏睡了两天。
不能再更邋遢了。
他对自己的服装仪容格外注重,并不是多刁钻于打扮,而是一定要整洁而精緻,他的衣柜里不会出现任何一件不是主流名牌的物件,而且必然会每隔一段时间追随流行更换最入时的新装。
当然这些繁琐的事情都是交由他的助理打理,他对研究时尚品牌半点兴趣都没有,他只负责穿而已。
严格说起来他对打扮自己这件事并不热衷,他讲究的是,一旦踏出家门,他必定要是个最体面的绅士,斯文而多金,这是他最喜欢听到的形容词。
在浴室里改头换面后,穆承雨缓步踱下楼,刚踏入宽敞而装潢奢华的客厅,他就瞧见了赤九狼已然换上了整套笔挺的正装,站在餐厅的桌缘等待他入座,表示尽到监督他进食的责任后就準备出门。
穆承雨在他的目视下,坐进了餐桌的主位,桌面上是一碗热粥和一杯温牛奶,飘着袅袅热烟,耳提面命得将香味送到穆承雨面前,似乎再训斥他不好好善待自己的胃和身体。
对着那张麵摊的脸孔,穆承雨是半点食欲也没有,他半躺在椅背上,把玩着手中的银匙,对着男人浅浅笑道:你要出门?
到公司一趟。男人平板答道:下午紫轩的人会来。
穆承雨不甚在意得嗯了一声,他看着男人整理好西装及公事包,又似乎没有在看他,而是越过男人健硕的体格,看向墙壁上的挂钟,指针刻板而疲倦得将光阴推磨而去。
我想起来了。穆承雨忽地轻声道:我喝了好多,喝太多了。
吃点东西吧。赤九狼拉缓了声线,语气温和了许多,他提起公事包,正欲离开,穆承雨却宛如忽然想起了什幺事,轻轻笑了一声,从背后徐徐道:后来那个人,感觉怎幺样?
赤九狼的脚步硬生生被绊住,间隔了好几秒钟,他回头瞥向餐桌上的男人一眼,仍旧是一张恬淡而脆弱的脸蛋,穆承雨挂着浅淡到随时都会飘散的笑容,温和而无心得瞅着他。
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