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最初把徐鹤带回来时没想到这人这幺好看。他看着这脏兮兮的小子明明自己都快吃不起饭了,还带着一帮小孩儿上山下河挖东西,才起了兴趣,把人带回来放着逗趣。
没想到把这人身上泥一洗,竟是个柔柔弱弱的美人,美得不娘气,却又实在可人心,让李易瞬间红了脸,结巴起来。
“你,你以后就是我的跟班了,负责跟着我,给我找乐子!”
“是,公子。”
徐鹤恭恭敬敬答到,却没想给人找乐子,到后来他自己就变成了那个乐子。
李易对他的态度越来越好,两人也越发亲密,亲密到能直呼对方小名的程度,徐鹤也把李易当成了在这里第一个朋友。
李易却并不这幺想。
这人长得真好。
他从不觉得那些花魁美人有多好看,一身脂粉味儿,矫揉造作。可遇着徐鹤,才明白书中形容美人的那些词句,并非空谈。
徐鹤很白,逃乱的日子并未在他身上留下痕迹,他那身皮肉还是格外白嫩柔软,李易稍一用力,便是一个印子。
徐鹤的眼睛也很美,水光潋滟的桃花眼,看谁都像带着钩子,勾得人想把他抱怀里疼爱,好好亲一亲他那张薄薄软软的小嘴,把那张可怜的小嘴,亲得越发水润。
徐鹤的腰很细,李易在和他打闹时搂上去过,那腰被他一只手便箍在怀里,柔韧又敏感。那人被摸着腰,笑个不停,轻扭着腰肢挣扎,李易还得努力忍着,不要让他发现自己有了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