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家是矜贵的,不接客,卖艺不卖身,哪像你此等骚货,一个个端起贱穴!求爷肏!
房里其他在準备的小倌一直都在闲聊着,一个个都浓妆艳抹的,芳青没有多看,也没有在意他们在交谈着什幺。他认得那把尖尖的嗓子是久龄,就是那个与芳青同时进院,缠了足,净了身的歌奴。
久龄是阉割了的,比寻常小倌更加女儿态,也非常的小家子气,但久龄是个识趣的孩子,晓得察言观色,看风驶艃。百般的讨好手段,靠拢了馆里能作有权有势的。
他平日主要是要学唱戏、学身段的,没有与其他小倌一起受调教。原应没有太多交流,但他却经常留意馆其他小倌的行情。歌奴一开始就是戴黄石乳环的。久龄常常自忖自己高其他绿石的一第,就经常自高自大,自吹自擂。见高,拜;见低,就踩,相当势利。
起初他见芳青备受重视,忌惮得很。后来,见芳青并不得主子的欢心,黔驴技穷,就常常针对芳青,每每叫芳青自卑。
到馆的时日不算短了,但芳青听到这样的对话,还是会感到难堪的,也丝毫不理会,看也不看其他小倌。芳青总是晓得,越是在意,会叫他越得意。
芳青低着头,快步走向负监控的奴僕。那奴僕仔细检查了芳青的行装打扮,又捻起了那俏丽的脸蛋,端视了那淡淡的妆容。
待批準了,芳青匆匆、敷衍似的福了身,就连忙转身,加快脚步,逃似的离开了那是非地。
在迴廊,芳青惘然的走着。忽然,芳青感到自己撞到人。那丝绸衣服幼滑贵价的感觉,肥壮雄迈的身体,芳青知道自己是撞在贵客的身上了。
注:古时,儿童把头髮盘在在头顶,于左右各扎成一个结,形似羊角,故称为总角。后来引身成借代,总角可指八九岁到十三四岁、未及冠的少年。</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