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从兄弟情份谈起,再假设如果我有什么事,他必定是两肋插刀,绝没二话。
再然后,说到小筝,说她只不过是我的表妹,即不是女朋友,也不是老婆。
我一句话不让他碰,他就天天干熬着,真不去碰了。
再再然后,开始诉苦,说他现在想见一次女朋友有多难,憋着又多痛苦。又
说到他去找小姐,费钱不说,还不如跟女朋友舒坦。
我提醒他,这事可得小心点,要是被他女朋友知道,可不得了。
他说没事,说他女朋友是知道这事的,而且也是经过她的许可的。
我听了这话,很是惊奇,哪有女朋友知道自己男人找小姐,还不管的?我觉
得,是他故意在我面前吹牛。
他跟我解释道:他去他女朋友那一趟,费时费力不说,路费加别的花销,怎
么也要二百起。而他找一次小姐,便宜的20,30,贵点的也才50.他女朋
友觉得这样省钱,也不希望他老请假,影响工作,让老板的印象不好。
我之前也听他说过,他女朋友如何俭省。但没想到,能省成这样。
他又跟我说,这种事算个什么。多少都结了婚的,但夫妻两人打工不在一地
的,还不是各自身边找个,算是搭伙过日子。可能一两年,可能三五年,运气好,
换了工作,也可能又换回一起了。运气不好,也就真散了。也有的,在这干,就
跟这个搭伙,在那干,又跟那个搭伙。
他以前在工厂上班,就遇到过一对,一起同事一年多,都以为他们是夫妻。
结果,后来各自又把自已的对向带来了,这下,大家才知道,怎么不是夫妻,只
是搭伙的。
也不是人家就心大,就随便,你想,要是真隔个三五年的,都不在一起过,
那不等于是守活寡吗?
我说,象你和嫂子这样的,你就不担心她也搭伙了?
他说,他们还好点,离的不算太远,一年总还能见几面。好些人,一年也就
只见到一回,有些还一回都见不到。如果他和老婆,也离的那么远,一年只见到
一回了,老婆就算跟人跑了,那也没办法。只不过,再要找个这样的,就难了。
我忍不住问:要是只搭伙,不跟人跑的话,你怎么办?是认了,还是算了?
他难得的没说话,想了一想。然后说:她要找人搭伙了,我也就自在了,我
也去找个。说不定,还能找几个呢。不过,真要说不在乎,心里还是会有点酸,
不好说。
本来是说的他老婆工作的事,不知道怎么扯的,却说了半天搭伙的事。扯了
老半天,才又回到正题。
我被他磨不过,只好说,那你至少也得,先让我看看长什么样吧,看看照片
也好。光听你说的,哪成呢?
他说,他也没老婆的照片,叫她去拍个吧,她老婆觉得这种事,纯粹是糟蹋
钱。不过,要看什么样子,简单啊,他打个电话,叫她过来一趟不就成了。还能
顺带,过过夫妻生活。
老文那人,只要是有好处的事,做起来就特有效率。
这事说过第三天,他女朋友就专门请了假,跑来了广州。
我很惊讶,甚至有点妒忌,就老文那样,能找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真是老
天不公了。
他女朋友确实个高,至少也有165以上。大眼睛,大长腿,腰细胸大,言
行气质也大方爽利。我当时一看,就觉得这事九成没问题了。
他们两个,那天特别的热情,又是吃我吃饭,他女朋友还主动敬我的酒。
我说:喝酒就算了,我喝不来。明天我就带她去找老板面试。这样的话,成
与不成,他们也踏实了,我也算完了件事。
他两听了这话,互看一眼,更是笑迷了眼。老文先是夸我 人性好,讲义气,
做事爽快。然后又吹了一通,他跟我关系多铁,桃园结义,也不过就如此了。
第二天一上班,我就带着老文女朋友,去找老板。
果然,老板看了,也挺满意的。然后问我的意见,我当然都说好话。
唯 一的一点缺陷,就是她的普通话不是很标准。一个打工的,如果不是北方
人,有几个普通话标准的。
我说没事,这不算什么大毛病,让她多对着电视练练,就行了。
老板又问了些别的,然后就算定下来了。工资定个8百,做什么都看我安排,
以后再看表现加工资之类的。
她见事情就这么轻松的定下来了,当然是喜出望外。又看我帮她说话,以后
还是跟我混,对我态度,又不一样了。怎么说,就差没喊我「领导」了。
老文的女朋友,当天就回去了,然后马上辞了那边的工作,连半月的工资都
没要,就赶到这边来上班了。
公司里女的少,没有安排象男的那样的集体宿舍,都是每个人补几十块钱,
让他们自己租房间住。
很自然的,便想到让他女朋友和小筝合住。他女朋友虽然觉得费用有点高了,
但那会她主要想的,是赶紧把这次难得的工作机会抓住,也就不计较这些小事了。
现在回想起来,这方面很佩服她。要知道,她男朋友来了,开个单间的旅馆,
她都不值得。但大事上却不含糊,半个月的工资都可以不要。
小筝挺乐意,就她那点工资, 一个人负担那房租,已经很是吃力了。
老文的女朋友,我喊她穆姐,她比我还是要大个五六岁。
她很快的,便进入了工作状态。一开始是背产品的宣传资料,练习普通话。
几天之后,便开始跟着我到处跑。她人又勤快,什么事都愿意干,哪怕是搬东西
之类的体力活。见谁又都是好脸好话的,人又漂亮热情,没过多久,就算是在公
司稳当了。
除了她,还多了打杂的,叫吕毅,是个北方人,人高马大的。他跟我说,一
开始还以为招他来打架的。因为老板面试他的时候,一开口,就是问他打架怕不
怕。
我想着,老板大概想的是:反正是招人,又没什么技术能力要求的,招个能
打架的,顺便还能对付下那些找场闹事的。那个老板,就是这样的人,巴不得请
一个人,会干十种活。要不,我本来只是个业务员,却被他支使的啥都得干。
有了吕毅之后,我就轻松多了,至少搬来搬去的事,我很少再干了。
唯一不好的,就是穆姐来了之后,我基本上就没了机会,再跟小筝搞「肌肤
之亲」了。因为我上班的时候,穆姐也一起上班;而我一下班,穆姐也就下班了。
更不说,我和小筝的上下班时间,本来就有时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