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几个昏昏欲睡的特工,这几天一直在印第安的村落边盯着,不敢进去,但也不放弃。现在,他们终于等到了我,又开始象苍蝇嗅到了血腥味一样,阴魂不散地紧紧盯着。
我开始不坐车。就算身边有一个火热的美女,把跑车停在我的脚边,说要带我一程,我都是微笑着拒绝了——哪里有这等好事?这肯定又是FBI的人!
但我也有一点奇怪——为什么他们不直接把我捉住,关起来——这样岂不是更省事省心?
但没有机会和他们交流了。
有着这样的压力,我慢慢地在荒野的行走里,积蓄着自己的力量,也在锻炼着自己的体魄。
生水的巫术,我已经练的得心应手了。可惜,这样结出来的水,并没有多少营养,不如矿泉水……
我慢慢地习惯了FBI盯梢所带来的压力,它们也不再对我的功法直到辅助的作用了。
在一个狂风暴雨大作的夜晚,我甩掉了那几个盯梢,直接从一座山上一路狂奔到了最近的洲际公路,然后,飞身跳上一辆在风雨中急驰的卡车。
在前面的一个加油站,我下了车。
加油站里停着一辆跑车,车主看起来是个花花公子,正在和加油工小姐聊的火热。
我走了过去,象进了自己的车里一样,油门轻踏,车子象箭一样的飞驰上路了。
花了几秒,我用车上的GPS确定了一下自已准确的位置,然后破坏掉它。
过了几个小时,我进了洛城。
这时候,估计那几个盯梢的FBI特工还在那座山脚下的风雨里煎熬呢——这让我有那么一点点得意。
但等到我在酒店里停下来的时候,我非常惊讶地发现,这些人,又如同鬼魂一样,贴了上来——直到不久前,我才知道是那个叫“外婆”的巫师小组提供的情报。
2、狙击枪
全世界的特工,所用的手法,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不是太穷的话,甚至,所用的器械,都基本上是一样的,最多,是美国的特工所用的器械要先进几个月时间……我在国安局的时候,老实地跟着老师学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当时,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但现在,所有尝试着学的东西,全用上了。
只要他们不翻脸有讲法理立刻动手捉我,那么,就一直很难把握住我具体的行踪。
但那个讨厌的巫师组织,又总是能够把握住我大概的位置。这让我非常的不爽。
只要他们存在一天,那么,我就不会安宁。
干掉他们!我想。
统统地,要了他们的性命。我暗暗地下了决心。
对付巫师最好的办法,并不是一下子冲到他的身边——那是游戏里的PK办法。事实上,越是靠近他们,那他们的巫力就越强,可以说距离靠近,巫力就呈几何级数增长……所以,杀他们的最佳办法,是在他们难以把握的距离上,一枪要了他们的命!
我开始注意FBI的狙击手的存在。他们的枪械,可全是好东西。
但他们似乎只是在追踪我,奇怪地,漫无目的一样——只是追踪却不采取任何其他的行动。
我只好另寻他法——我不去枪店里拿那些新枪,新枪只是呆板的金属了无生机,特别是没有那种杀气。而且,校准起来也不方便,不如用熟了的枪——用熟了的枪就象被调教过的狼狗一样……最后,还是在一次洛城的警察进行反劫持人质的过程中,我在一座大楼的顶上,轻轻地拍下二掌,击昏了两个全神贯注的两个警方的狙击手,才拿到了枪。
等我拿起枪的时候,正听到那个狙击手的对讲机里,传来警察局的命令,让他们暂时不要开火。
我犹豫了一下,举起枪,果然,对面的一栋房子里,一个黑人手里拿着的枪,正顶在一个赤身裸体的金发白人小女人的额头,那个黑人下身也没有穿衣服,他贴着那个小女人的身体,嘴里正骂着些什么。
我的枪——现在它是我的了——情不自禁地举起来,久违的感觉一下子涌上了心头。枪口,象是顶着那个黑人的额头上一样。
砰的一声!刚刚兴起来的枪,急不可耐地一声脆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