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急他,而是不紧不慢地轻轻拍着手里的账本。
过了几秒,我问他:“你家孩子多大?听说在上初中,是吧!”
吴海峰额头开始冒汗了——因为我显然是在提醒他,就算他不为自己想,也要为他的孩子着想!
他从抽屉里拿出了另外一串钥匙,又打开另外一个柜子,从里面,又拿出另外一个账本。
我又把它拿在手里。
我站起来,然后,似乎想起了什么似的,把手里的账本拍了拍,问他:“这先拿出来的一本,是和上交到支队的账目是一样的,是吗?”
吴海峰声音都有点颤抖了,说:“是……”
我笑了笑,说:“这和你具体办事的人,有什么关系呢?换了我也一样呀!对了,后面拿出来的这一本,是实际上收的钱的账目吧?”
吴海峰点了点头,象一个偷了糖果被抓住的孩子一样。
“这账本,我……先看看再说吧!”我说完,把账本拿在手里就往外走。
“何教导……不不,何局,你……你要看多久?”吴海峰不再叫我何教导,而是叫我何局了,他问我,“何局,我……要是马中队问,我告不告诉她,账本你拿走的事情……”
“哦?告诉呀!我是大队的领导!我看一下大队的账本,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只要不影响工作,我想看多久就看多久,不是这样吗?这几天要是再发生什么账目,你另外找张纸记一下吧!”说完,我拿着这两本账,直接下了楼。
在楼下的值班室里,我打电话,告诉刘长远,我回麻雀市向支队领导汇报一点个人的私事,这两天就麻烦他值班了!
刘长远没有说什么就答应了。
我带着两本账本,直接回了麻雀市。
所谓锥筒押金,是这么一回事情:高速交巡警在路上查违章车辆时,在车后放两个安全标志,也就是锥形筒。一般的锥形筒,是白铁皮圈一个圆锥形,外面贴点反光膜,做成一个警示标志。成本也就是二十块钱左右。
但交通警把锥形筒往路上一放,收的押金是二百元!一百元一只。开一张押金条儿,然后,告诉司机,去大队去等处理!处理完后,凭押金条,还锥形筒,退司机押金。
然后,交巡警接着在路上巡查。
表面上,并没有多大问题。
但事实上,水分很大。
因为从来没有驾驶员,敢把锥筒真的拿到大队去退。
他们都是把锥筒一拾,往车上一扔,扬长而去。
什么?去大队接受处理,然后去退押金?那简直是去找死!
要是真有司机傻到这种程度,那他离破产不远了!
估计要不了几天,他就要被交警罚得家破人亡。
既然不去接受处理,那锥筒的二百元押金,也就不会有人认领了。
那个成本三四十元,和押金二百元整之间的差额……可不算小。
(也有的警察,比较聪明,他会在路边施工单位放的锥筒行列里,若无其事地拿出几只,放自己车上,那么,那三四十块钱的原始成本也不用出了……)
要是我们的警察勤快一些的话,一天放它一两百个……
要知道,这玩意不是执法时罚款!而是锥筒押金……这中间的微妙,我就不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