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是叶少阳,我哥的朋友,过来看望我哥的,这位……是我男朋友,你叫他宝卡吧,这是他的汉名。”
虽然有点荒诞,但不知为何,叶少阳确定这八成就是真相,关键是自己这么帅,他看见自己,自惭形秽,也是理所当然。
“我家房间不少,不过都是没人住,最近老是下雨返潮,不好收拾,你还是住我哥哥的房间吧,现成的。”
慕清雨领他走进一间卧房,一看就是男生的房间,墙上贴着几个明星的海报,最中间也是最大的一幅,是一个篮球运动员,双手高举,气势威凌天下。
下面有着火焰一般的四个字:天选之子。
“詹姆斯,我哥最崇拜的球星,你看篮球吗?”
叶少阳摇摇头,自己可没时间看什么篮球,不过好像听过这个名字,心想这球星也是了不得,连边陲苗寨的大祭司都是他的粉丝。
叶少阳就在这里住了下来,后来知道,慕清雨在镇上开了一家花店,但因为最近总是下雨,没人买花,索性关门了啊。
叶少阳本想出去逛逛,但是因为下雨的缘故,也是没有办法。
中午,慕清雨去超市买菜回来,叶少阳也是呆着无聊,帮他一起做饭。
“你居然会做菜,而且这么好吃,真是没想到。”
慕清雨尝了一口叶少阳做的糖醋排骨,大为称赞。“现在会做菜的的男孩子,好像不多了。”
“我一点也不喜欢做菜,”叶少阳耸耸肩,“没办法,我师父比我还懒,从我上山之后,一直都是我做饭,慢慢就会了。”
想起那段经历,叶少阳觉得搞笑又无奈:别看道风那么酷,也是个懒人,跟青云子一样。自己上山之后,就负责做饭,一开始也难吃。师徒三人都忍着。
后来道风实在受不了,下山买了一大堆烹饪方面的书,强迫自己学习,比监督他修道还认真,从此之后,厨艺突飞猛进,甚至超过修道的速度。
慕清雨做的菜,清淡可口,很有江南的口味,据她说这些都是母亲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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