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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 第5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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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獵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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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部分是繁体版,下半部分是简体版,内容一样,大家自选着看啊

繁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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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场一脚,篝火高高燃烧着,粗大木头堆在一起,周围萤火环绕,发出乾燥的声响。龙腾小说网 Ltxsfb.com

火堆边是拥簇在一起,枝条高高伸向夜空,在繁星下清圣繁华的杏花,每一次秋风的吹拂都带起微微的颤动,仿佛满树都挂上了白幡,花落下恰似雨雪纷纷。

“娘娘。”身後传来脚步声,然後是熟悉的沙哑的声音。

江采衣面对篝火,手指笼着胸口的衣衫,极为专注的注视着火焰,许久,才慢慢的转过身来。

看着身後的人,有许多话堵在喉咙,似乎要撕裂了脖颈奔涌出来,最终却只是淡淡的化作一句,“晋候大人,好巧。”

一句“晋候大人”听得江烨心头发酸,他站的不近不远,草色在脚下变得深暗,眼前的女儿就在火边,却好像在天边一样遥远。

风雨穿梭岁月流连人间,她站在那里,仿佛许多破旧的书页都被翻开,好多时光都还没有荏苒。

江采衣的眉眼,长得很像翠秀。像是素白画布上轻轻描绘的淡墨,轻轻一笔青山绿水,清亮如泊,火焰烧出灰屑碎末在她身後的火光中飘飞,飞过高山,飞过江河,或许会落在旭阳漫山遍野的烂漫山花中罢?

江采衣的足下是秋草,江烨却觉得那是冰雪封冻的裂谷,连上前一步,都如此艰难。

许久许久以前那个漂亮可爱的孩子,会在屋檐下等待他的孩子,会为他护着一碗热粥的孩子……江烨看女儿要转身,骤然情急,脱口就喊,“囡囡!”

江采衣要离去的身形骤然顿住。

“囡囡。”叫了第一句,第二句就不再那麽困难,江烨的嗓子有些沙哑,秋风掠过鬓发,黑发中也夹杂了白发,抓着一小把杜鹃花,站在那里想要亲近,却又极为迟疑。

江采衣看到那一丛杜鹃的时候,登时心头大恸。这个人已届中年,他不曾善待过自己,可是,他是母亲一生挚爱的人,娘亲一生一世,都没有後悔爱过这个人,这个人……这个人……

“这是你娘最喜欢的花,”江烨僵硬的上前一步,将那从杜鹃送进她怀里。杜鹃是没有香味的,可是江采衣却仿佛问到了遥远旭阳,那只存在母亲身上的温暖的气息,不由的伸手抱紧了那花,默默的仰头看向江烨。

那眼神如此纯净如此清澄,带着温暖。光阴一刹那回到父女初见的瞬间,红彤彤的娃娃从马车上滚下来,滚到手足无措的青年怀中,甜甜的喊爹爹。

那目光仿佛一把刀,割的江烨心头滴血,这个时候,真真才觉得舍不得,觉得心疼。

“坐吧。”江采衣也觉得无话好说,将脸颊埋入花中,直接在篝火前的草地上坐下,仰望满天繁星,然後就听到江烨在一旁说,“囡囡,你娘以前也喜欢睡在草地上,你……真像你娘。”

江采衣不说话,江烨却仿佛打开了话匣子。

“你娘啊,从小就淘气,总是拉着我上旭阳後山。”江烨嘴角含笑,“我那时候要读书,哪有空总带她上山玩?可是她闹得厉害,我就总是趁下学了偷偷带她上山玩到大半夜……结果白日里就忍不住在学堂上睡着,总被夫子打板子。”

那个时候,他真的很喜欢这个小妹妹,喜欢这个青梅竹马的小未婚妻。

“你娘喜欢伸手去掏松鼠窝,结果拳头总是被卡在洞里,我怎麽劝都不肯松开,还以为是她贪嘴,哪知道掏出来的榛子,她总是留给我的……”

“囡囡,你想听吗?想听你娘小时候的事吗?”

没等到江采衣答话,江烨就自顾自的笑了,“就算你不想听,我也想说一说,囡囡,能听我唠一唠这些事的人,也就只剩下你了啊。”

这样的回忆或许没什麽,可是真的想起来,总觉得心头都是沉甸甸的温暖。仔细想来,翠秀给他留下的,全部都是温暖的回忆,这半生富贵荣华过去,让他记忆最清楚的,竟然是旭阳最平凡的滴滴。

江采衣坐在篝火边,望着江烨的侧脸,听他絮絮叨叨的讲着父母幼时的一一滴,听着听着,似乎就看到旭阳山野间那个快乐而清秀的小女孩,抱着一大捧杜鹃花,拉着男孩的手,飞洒着银铃一样的笑声。

我想听……

她动了动嘴唇,将身体向江烨挪的近了一些。

我想听……

我从小看到的娘亲,总是在辛苦,总是在痛楚,我想多听听她快乐的时候,多想想她快乐的时候,这样我就会觉得,娘亲,她没有白白爱你一场……

“你娘小时候可爱美了,用凤仙花汁染了指甲不舍得剪掉,总是抓得我疼。有日中午,我趁她睡着悄悄剪了她的指甲……然後一连三天都要躲着她……”

“她也曾是个小哭气包,摔到地上都要我抱起来哄半天的,只是想不到开始打仗的时候,她会那麽坚强,比所有女人都更坚强。”

江采衣猛然转头,控制不住眼眶里的红湿,嗓音发颤,“爹爹……”

原来这些好,你都记得是不是?

这些回忆,终究不是你回忆中的灰屑,而是闪闪发光的麽?你终究还是惦记她的是不是?这世上,不是我一个人在思念她的,是不是?

听到一声爹爹,江烨也酸痛的眯起眼睛,好多年过去,父女俩从来没有如此平心静气的坐在一起说些什麽,总是针尖对锋芒,彼此伤害,相互刻薄。

翠秀,真的教出了一个很好很好的孩子,哪怕浑身长满了刺,终究还是内心柔软,满满都是温暖。

“你娘最喜欢捉狐狸和兔子,我们去陷阱里抓兔子的时候,她总是被咬伤。”江烨含着笑,从怀里摸出一副皮质的手套,“囡囡,大猎中不免总有些不听话的野物,你带着这个,免得被咬伤手。”

“拿着吧,你娘小时候,我总做给她用的。”

“你今日已经是宸妃,爹爹没有什麽能给你的了,也就是这个东西罢了,你,要不要呢?”

你,要不要呢?

————要,自然是要啊!

江采衣只觉得仿佛回到了从前,那个时候她还很矮小,追在高大的爹爹身後,渴慕的,仰望着……她伸出手去。

“这皮子是爹爹捉来的野狐狸皮,暖和的很。你妹妹花了一天给你缝好的,又结实又好看。”

伸出的手骤然停在半途!

“我妹妹?”江采衣喃喃的仰头,水眸冷凝成冰,看着恍然不觉得江烨。

“是啊,茗儿缝了一天,叮咛我一定要来送给你,囡囡,”江烨继续,“茗儿的针线一向是最好的,她……”

“你说她是我的妹妹?”江采衣缩回手,直觉的每个关节都在发痛,“她是我的妹妹?她?”

“爹爹知道,你和茗儿有罅隙,但你们总是同胞姊妹,总不好这样生分下去。亲姊妹打断骨头连着筋,一损俱损,一荣共荣,囡囡,茗儿是你的亲妹妹……”

“我妹妹,”江采衣茫然的轻语,“我的妹妹埋在旭阳湖边,爹爹你去看过没有?你哭过没有?”

娘亲坟前植下的枇杷树,今已亭亭如盖了吧?玉儿坟头的秋草,是不是都已经长满了?

“囡囡……”

“晋候大人,”江采衣打断江烨的话,扶着额头,骤然大笑。她笑的那样痛快,几乎抱着肚子笑倒地上去,笑的眼角眉梢都是泪,“绕了这麽大一圈,晋候原来是为江采茗而来。”

她骤然抬头,声音嘶哑,“你有什麽话直说,不必跟本宫绕这种圈子!”

“囡囡!爹爹不是这个意思!”见女儿误解,江烨着急,“爹爹没有替茗儿说话的意思!爹爹是真的希望你们姐妹修复修复关系。茗儿她……如今的情况你也看到了,入宫入不得,好的人家也不愿意来求娶……”

“怎麽没有?”江采衣讽刺的挑起嘴角,“本宫听说,慕容家的云鹤少爷很愿意啊。”

“那是做妾!”江烨按捺住微微的怒火,“正妻和妾如何能一样?慕容云鹤是帝都有名的纨絝子弟,茗儿嫁给他怎麽能有好日子过?囡囡,茗儿到底是你的妹妹,你们留着一半相同的血!你就算对她再有不满,也不能将亲妹妹嫁给这样的人家做妾啊!”

江采衣眸中小小的火苗已经尽数熄灭,只剩下一片死灰,“好一招偷梁换柱,侯爷这话说的真妙,真是太妙了!晋候,你的偏心是绝症,治不好的!”

这话明摆着就是,如果她不答应给江采茗安排个好婚事,那麽日後江采茗若嫁去慕容家做妾,就是被她江采衣给逼的!是她送自己妹妹与人为妾,和江家没有关系!

她要立後,名声最关键。如果流出将亲生妹妹送给他人为妾的传闻,不知道会被多少人抓住把柄诟病。

即然是亲生父亲,何苦如此逼迫她?

“晋候,”江采衣向後退了两步,冷笑,“你让本宫觉得,自己真是个笑话。”

被几句话就暖了心肠,几句话就软了心房,真是个笑话!

旧时那些温暖重提,眼帘阂,心上泪,所为者竟然如此不堪。这些温暖回忆,终究只是自己父亲达成目的的一种手段。

她将手里的杜鹃全数扔在脚下,在江烨瞠目的眼光中淡淡的说,“日後,别再让本宫看到杜鹃。”

“囡囡……”江烨头大如斗,眼看着就要回到从前父女俩针锋相对的死局,不禁上前一步想把女儿搂进怀里,却被一掌狠狠拍开!

“看到这花,本宫就会想起娘亲。你用一朵杜鹃换她此生泪流成河……本宫最讨厌的花,就是杜鹃!”

眼前的篝火摇曳,摇曳着仿佛旭阳破落小院里头的昏黄月光,娘亲舍不得蜡,总是就着月光一针一线给父亲绣着衣服。这些衣服他远在帝都用不到,可是娘亲还是很坚持的绣着,春夏秋冬,从不停歇。後来到了帝都,宋依颜以样式不够华贵为名,将那些衣服全都扔了,江烨也没有在意过……那一针一线中包含的浓浓的爱,父亲,你可曾理解过!?

那年大雪,小小的她烧的厉害,眼看着就不行了,大雪封了镇子,大夫在遥远的大镇子上,祖父祖母几次套了车想要去请大夫,都被及膝盖的大雪堵了回来。

那时是娘亲,披着单薄的衣独自爬去後山白雪皑皑的地方挖人参救她的命。地冻得像是生铁,皮肉黏在冰上微微一撕,就是血淋淋的伤口。冰雪封冻的山多麽惊险,娘亲趴在狭窄的冰淩上小步小步的从一个山头挪到另一个山头,脚下就是万丈深渊。

带着冻成铁棍的人参回来的时候,娘亲也就只剩下一口气,却坚持守在她的床前,为她的每一个咳喘而哭泣,为她每一个挣扎而焦躁。

窗外的雪鹅毛一样下着,她的身子仿佛炭火一样烫人,娘亲特地用微凉的手掌贴在她的额头,有娘的孩子,多麽幸福。

那个时候,好希望能快一长大,可是长大等来的,却是子欲养而亲不在。

子欲养而亲不在,再怎麽思念哭泣,娘亲也不在了啊,不在了啊。她无能翻牌命格,颠覆乾坤,也无能保护住娘亲留给自己的,唯一的珍贵的玉儿。

玉儿,啊,玉儿。

江采衣笑着,忽然就有着自己也不知道的泪水涟涟而下。旭阳还是旭阳,一笠烟雨天光破云,水波潺潺,玉儿却不在了。只留下清水湖畔的莹莹虫火,只留下空荡小院里孤独抚弄春风的柳枝,只留下苍山之巅幽幽的流云。

有的人想起来就会微弯嘴角,有的人想起来就觉得温暖,有的人却想起来,满满都是凄凉。

失去玉儿的第一年冬天,她惶然站在屋檐下,伸开双手接着浓浓乌云压下的霏霏雨雪,从额头一直冷到骨血。她那时似乎还总是能幻听到玉儿在春风里细细好听的笑音,有时候树枝敲打了窗棂,她就总以为是玉儿在敲门,赤足奔去打开门,却永远都只有空悠悠的寂寥永夜。

那时候,她跪下身,将脸颊贴在冰冷的地砖上,恨不得自己也一起死了。

……那个时候,父亲,你在哪里?

那夜的雨雪即是我的河流,多年来我曳尾其中,所见只有猩红的血和森森的獠牙。我曾经血流满身,皮开肉绽,终於生出了一身鳞甲。这河中别无营养,我以淤泥为食,以漩涡为家,久而久之,每一个鳞片都变成了刀。

生活如此艰难,请告诉我用什麽能镇痛啊,父亲?

孩子需要父亲的爱,却被狠狠丢开,许多年後想要再爱这个孩子,却不一定如愿了。

孩子是会死心的。

这份亲情,在她最想要、在她幼小孤单偷偷饮泣的长夜里没有给她,现在,拿什麽也赎不回来。

江烨看女儿满脸泪水的样子,知道她想起了玉儿,再说什麽她也怕是听不进去,心头又是恼怒又是心疼,“囡囡,爹爹知道你怨,这些事……都过去了,都过去了。人死不能复生,爹爹、茗儿都是你仅剩的亲人,一笑泯恩仇,救了别人,也救了你自己,不是麽?”

“囡囡,你独自在宫里,性命荣宠都只系於皇上一人的宠爱。帝王喜怒难测,天子风浪,你没有母家的扶持,失宠可能只是朝夕瞬息的事情!爹爹知道这几年亏待了你,你莫难过,爹爹日後会好好护着你,江家一直都是你的家,好不好?”

江采衣觉得可笑。一笑泯恩仇,多麽可笑啊。就算时光能够磨灭掉仇恨,也是三十年,五十年後的事情,而今,现在,做梦。

至於,家。

“家啊……”她露出一个冷到骨头里的笑容,“以前得不到,而现在,本宫已经不想要了。”

脚踩在柔软的草地上,江采衣只觉得冷,她望着远处的皇帝御帐,似乎冷的要扑火的小虫一样,一步一顿的向皇帐挪去。

那里,只有那里是温暖的,那里,有她的皇上……

至於这个人,他嘴上说是我的父亲,可是他没有一丝替我着想,他用我可怜的母亲做刀枪,用我渴盼了多年的亲情做绳索,紮得我鲜血淋漓,勒得我痛不能忍啊!

皇上,你抱抱我,你快来抱抱我好不好?

“江采衣!”江烨在身後厉喝,“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哪怕你已经嫁给了皇上,我们终究是才你的血亲。皇宫再好,也不是你的家!他再宠你,也不是你的至亲!————”

她一面走着,一面低笑,滴着泪,头也不回。

秋风吹寒了面颊,她用自己才能听清的声音呢喃,“哪里才是我的家?是那个冰冷的,还是那个温暖的?哪一个人才是我的至亲,是那个一直在折辱欺负我的,还是那个信我宠我、珍惜我保护我的?……我最爱的娘亲和妹妹都死在那里,我凭什麽还承认江家是我的家?————你们是晋候江氏,却不是我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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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堆边是拥簇在一起,枝条高高伸向夜空,在繁星下清圣繁华的杏花,每一次秋风的吹拂都带起微微的颤动,仿佛满树都挂上了白幡,花落下恰似雨雪纷纷。

“娘娘。”身后传来脚步声,然后是熟悉的沙哑的声音。

江采衣面对篝火,手指笼着胸口的衣衫,极为专注的注视着火焰,许久,才慢慢的转过身来。

看着身后的人,有许多话堵在喉咙,似乎要撕裂了脖颈奔涌出来,最终却只是淡淡的化作一句,“晋候大人,好巧。”

一句“晋候大人”听得江烨心头发酸,他站的不近不远,草色在脚下变得深暗,眼前的女儿就在火边,却好像在天边一样遥远。

风雨穿梭岁月流连人间,她站在那里,仿佛许多破旧的书页都被翻开,好多时光都还没有荏苒。

江采衣的眉眼,长得很像翠秀。像是素白画布上轻轻描绘的淡墨,轻轻一笔青山绿水,清亮如泊,火焰烧出灰屑碎末在她身后的火光中飘飞,飞过高山,飞过江河,或许会落在旭阳漫山遍野的烂漫山花中罢?

江采衣的足下是秋草,江烨却觉得那是冰雪封冻的裂谷,连上前一步,都如此艰难。

许久许久以前那个漂亮可爱的孩子,会在屋檐下等待他的孩子,会为他护着一碗热粥的孩子……江烨看女儿要转身,骤然情急,脱口就喊,“囡囡!”

江采衣要离去的身形骤然顿住。

“囡囡。”叫了第一句,第二句就不再那么困难,江烨的嗓子有些沙哑,秋风掠过鬓发,黑发中也夹杂了白发,抓着一小把杜鹃花,站在那里想要亲近,却又极为迟疑。

江采衣看到那一丛杜鹃的时候,登时心头大恸。这个人已届中年,他不曾善待过自己,可是,他是母亲一生挚爱的人,娘亲一生一世,都没有后悔爱过这个人,这个人……这个人……

“这是你娘最喜欢的花,”江烨僵硬的上前一步,将那从杜鹃送进她怀里。杜鹃是没有香味的,可是江采衣却仿佛问到了遥远旭阳,那只存在母亲身上的温暖的气息,不由的伸手抱紧了那花,默默的仰头看向江烨。

那眼神如此纯净如此清澄,带着温暖。光阴一刹那回到父女初见的瞬间,红彤彤的娃娃从马车上滚下来,滚到手足无措的青年怀中,甜甜的喊爹爹。

那目光仿佛一把刀,割的江烨心头滴血,这个时候,真真才觉得舍不得,觉得心疼。

“坐吧。”江采衣也觉得无话好说,将脸颊埋入花中,直接在篝火前的草地上坐下,仰望满天繁星,然后就听到江烨在一旁说,“囡囡,你娘以前也喜欢睡在草地上,你……真像你娘。”

江采衣不说话,江烨却仿佛打开了话匣子。

“你娘啊,从小就淘气,总是拉着我上旭阳后山。”江烨嘴角含笑,“我那时候要读书,哪有空总带她上山玩?可是她闹得厉害,我就总是趁下学了偷偷带她上山玩到大半夜……结果白日里就忍不住在学堂上睡着,总被夫子打板子。”

那个时候,他真的很喜欢这个小妹妹,喜欢这个青梅竹马的小未婚妻。

“你娘喜欢伸手去掏松鼠窝,结果拳头总是被卡在洞里,我怎么劝都不肯松开,还以为是她贪嘴,哪知道掏出来的榛子,她总是留给我的……”

“囡囡,你想听吗?想听你娘小时候的事吗?”

没等到江采衣答话,江烨就自顾自的笑了,“就算你不想听,我也想说一说,囡囡,能听我唠一唠这些事的人,也就只剩下你了啊。”

这样的回忆或许没什么,可是真的想起来,总觉得心头都是沉甸甸的温暖。仔细想来,翠秀给他留下的,全部都是温暖的回忆,这半生富贵荣华过去,让他记忆最清楚的,竟然是旭阳最平凡的滴滴。

江采衣坐在篝火边,望着江烨的侧脸,听他絮絮叨叨的讲着父母幼时的一一滴,听着听着,似乎就看到旭阳山野间那个快乐而清秀的小女孩,抱着一大捧杜鹃花,拉着男孩的手,飞洒着银铃一样的笑声。

我想听……

她动了动嘴唇,将身体向江烨挪的近了一些。

我想听……

我从小看到的娘亲,总是在辛苦,总是在痛楚,我想多听听她快乐的时候,多想想她快乐的时候,这样我就会觉得,娘亲,她没有白白爱你一场……

“你娘小时候可爱美了,用凤仙花汁染了指甲不舍得剪掉,总是抓得我疼。有日中午,我趁她睡着悄悄剪了她的指甲……然后一连三天都要躲着她……”

“她也曾是个小哭气包,摔到地上都要我抱起来哄半天的,只是想不到开始打仗的时候,她会那么坚强,比所有女人都更坚强。”

江采衣猛然转头,控制不住眼眶里的红湿,嗓音发颤,“爹爹……”

原来这些好,你都记得是不是?

这些回忆,终究不是你回忆中的灰屑,而是闪闪发光的么?你终究还是惦记她的是不是?这世上,不是我一个人在思念她的,是不是?

听到一声爹爹,江烨也酸痛的眯起眼睛,好多年过去,父女俩从来没有如此平心静气的坐在一起说些什么,总是针尖对锋芒,彼此伤害,相互刻薄。

翠秀,真的教出了一个很好很好的孩子,哪怕浑身长满了刺,终究还是内心柔软,满满都是温暖。

“你娘最喜欢捉狐狸和兔子,我们去陷阱里抓兔子的时候,她总是被咬伤。”江烨含着笑,从怀里摸出一副皮质的手套,“囡囡,大猎中不免总有些不听话的野物,你带着这个,免得被咬伤手。”

“拿着吧,你娘小时候,我总做给她用的。”

“你今日已经是宸妃,爹爹没有什么能给你的了,也就是这个东西罢了,你,要不要呢?”

你,要不要呢?

————要,自然是要啊!

江采衣只觉得仿佛回到了从前,那个时候她还很矮小,追在高大的爹爹身后,渴慕的,仰望着……她伸出手去。

“这皮子是爹爹捉来的野狐狸皮,暖和的很。你妹妹花了一天给你缝好的,又结实又好看。”

伸出的手骤然停在半途!

“我妹妹?”江采衣喃喃的仰头,水眸冷凝成冰,看着恍然不觉得江烨。

“是啊,茗儿缝了一天,叮咛我一定要来送给你,囡囡,”江烨继续,“茗儿的针线一向是最好的,她……”

“你说她是我的妹妹?”江采衣缩回手,直觉的每个关节都在发痛,“她是我的妹妹?她?”

“爹爹知道,你和茗儿有罅隙,但你们总是同胞姊妹,总不好这样生分下去。亲姊妹打断骨头连着筋,一损俱损,一荣共荣,囡囡,茗儿是你的亲妹妹……”

“我妹妹,”江采衣茫然的轻语,“我的妹妹埋在旭阳湖边,爹爹你去看过没有?你哭过没有?”

娘亲坟前植下的枇杷树,今已亭亭如盖了吧?玉儿坟头的秋草,是不是都已经长满了?

“囡囡……”

“晋候大人,”江采衣打断江烨的话,扶着额头,骤然大笑。她笑的那样痛快,几乎抱着肚子笑倒地上去,笑的眼角眉梢都是泪,“绕了这么大一圈,晋候原来是为江采茗而来。”

她骤然抬头,声音嘶哑,“你有什么话直说,不必跟本宫绕这种圈子!”

“囡囡!爹爹不是这个意思!”见女儿误解,江烨着急,“爹爹没有替茗儿说话的意思!爹爹是真的希望你们姐妹修复修复关系。茗儿她……如今的情况你也看到了,入宫入不得,好的人家也不愿意来求娶……”

“怎么没有?”江采衣讽刺的挑起嘴角,“本宫听说,慕容家的云鹤少爷很愿意啊。”

“那是做妾!”江烨按捺住微微的怒火,“正妻和妾如何能一样?慕容云鹤是帝都有名的纨绔子弟,茗儿嫁给他怎么能有好日子过?囡囡,茗儿到底是你的妹妹,你们留着一半相同的血!你就算对她再有不满,也不能将亲妹妹嫁给这样的人家做妾啊!”

江采衣眸中小小的火苗已经尽数熄灭,只剩下一片死灰,“好一招偷梁换柱,侯爷这话说的真妙,真是太妙了!晋候,你的偏心是绝症,治不好的!”

这话明摆着就是,如果她不答应给江采茗安排个好婚事,那么日后江采茗若嫁去慕容家做妾,就是被她江采衣给逼的!是她送自己妹妹与人为妾,和江家没有关系!

她要立后,名声最关键。如果流出将亲生妹妹送给他人为妾的传闻,不知道会被多少人抓住把柄诟病。

即然是亲生父亲,何苦如此逼迫她?

“晋候,”江采衣向后退了两步,冷笑,“你让本宫觉得,自己真是个笑话。”

被几句话就暖了心肠,几句话就软了心房,真是个笑话!

旧时那些温暖重提,眼帘阂,心上泪,所为者竟然如此不堪。这些温暖回忆,终究只是自己父亲达成目的的一种手段。

她将手里的杜鹃全数扔在脚下,在江烨瞠目的眼光中淡淡的说,“日后,别再让本宫看到杜鹃。”

“囡囡……”江烨头大如斗,眼看着就要回到从前父女俩针锋相对的死局,不禁上前一步想把女儿搂进怀里,却被一掌狠狠拍开!

“看到这花,本宫就会想起娘亲。你用一朵杜鹃换她此生泪流成河……本宫最讨厌的花,就是杜鹃!”

眼前的篝火摇曳,摇曳着仿佛旭阳破落小院里头的昏黄月光,娘亲舍不得蜡,总是就着月光一针一线给父亲绣着衣服。这些衣服他远在帝都用不到,可是娘亲还是很坚持的绣着,春夏秋冬,从不停歇。后来到了帝都,宋依颜以样式不够华贵为名,将那些衣服全都扔了,江烨也没有在意过……那一针一线中包含的浓浓的爱,父亲,你可曾理解过!?

那年大雪,小小的她烧的厉害,眼看着就不行了,大雪封了镇子,大夫在遥远的大镇子上,祖父祖母几次套了车想要去请大夫,都被及膝盖的大雪堵了回来。

那时是娘亲,披着单薄的衣独自爬去后山白雪皑皑的地方挖人参救她的命。地冻得像是生铁,皮肉黏在冰上微微一撕,就是血淋淋的伤口。冰雪封冻的山多么惊险,娘亲趴在狭窄的冰凌上小步小步的从一个山头挪到另一个山头,脚下就是万丈深渊。

带着冻成铁棍的人参回来的时候,娘亲也就只剩下一口气,却坚持守在她的床前,为她的每一个咳喘而哭泣,为她每一个挣扎而焦躁。

窗外的雪鹅毛一样下着,她的身子仿佛炭火一样烫人,娘亲特地用微凉的手掌贴在她的额头,有娘的孩子,多么幸福。

那个时候,好希望能快一长大,可是长大等来的,却是子欲养而亲不在。

子欲养而亲不在,再怎么思念哭泣,娘亲也不在了啊,不在了啊。她无能翻牌命格,颠覆乾坤,也无能保护住娘亲留给自己的,唯一的珍贵的玉儿。

玉儿,啊,玉儿。

江采衣笑着,忽然就有着自己也不知道的泪水涟涟而下。旭阳还是旭阳,一笠烟雨天光破云,水波潺潺,玉儿却不在了。只留下清水湖畔的莹莹虫火,只留下空荡小院里孤独抚弄春风的柳枝,只留下苍山之巅幽幽的流云。

有的人想起来就会微弯嘴角,有的人想起来就觉得温暖,有的人却想起来,满满都是凄凉。

失去玉儿的第一年冬天,她惶然站在屋檐下,伸开双手接着浓浓乌云压下的霏霏雨雪,从额头一直冷到骨血。她那时似乎还总是能幻听到玉儿在春风里细细好听的笑音,有时候树枝敲打了窗棂,她就总以为是玉儿在敲门,赤足奔去打开门,却永远都只有空悠悠的寂寥永夜。

那时候,她跪下身,将脸颊贴在冰冷的地砖上,恨不得自己也一起死了。

……那个时候,父亲,你在哪里?

那夜的雨雪即是我的河流,多年来我曳尾其中,所见只有猩红的血和森森的獠牙。我曾经血流满身,皮开肉绽,终于生出了一身鳞甲。这河中别无营养,我以淤泥为食,以漩涡为家,久而久之,每一个鳞片都变成了刀。

生活如此艰难,请告诉我用什么能镇痛啊,父亲?

孩子需要父亲的爱,却被狠狠丢开,许多年后想要再爱这个孩子,却不一定如愿了。

孩子是会死心的。

这份亲情,在她最想要、在她幼小孤单偷偷饮泣的长夜里没有给她,现在,拿什么也赎不回来。

江烨看女儿满脸泪水的样子,知道她想起了玉儿,再说什么她也怕是听不进去,心头又是恼怒又是心疼,“囡囡,爹爹知道你怨,这些事……都过去了,都过去了。人死不能复生,爹爹、茗儿都是你仅剩的亲人,一笑泯恩仇,救了别人,也救了你自己,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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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采衣觉得可笑。一笑泯恩仇,多么可笑啊。就算时光能够磨灭掉仇恨,也是三十年,五十年后的事情,而今,现在,做梦。

至于,家。

“家啊……”她露出一个冷到骨头里的笑容,“以前得不到,而现在,本宫已经不想要了。”

脚踩在柔软的草地上,江采衣只觉得冷,她望着远处的皇帝御帐,似乎冷的要扑火的小虫一样,一步一顿的向皇帐挪去。

那里,只有那里是温暖的,那里,有她的皇上……

至于这个人,他嘴上说是我的父亲,可是他没有一丝替我着想,他用我可怜的母亲做刀枪,用我渴盼了多年的亲情做绳索,扎得我鲜血淋漓,勒得我痛不能忍啊!

皇上,你抱抱我,你快来抱抱我好不好?

“江采衣!”江烨在身后厉喝,“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哪怕你已经嫁给了皇上,我们终究是才你的血亲。皇宫再好,也不是你的家!他再宠你,也不是你的至亲!————”

她一面走着,一面低笑,滴着泪,头也不回。

秋风吹寒了面颊,她用自己才能听清的声音呢喃,“哪里才是我的家?是那个冰冷的,还是那个温暖的?哪一个人才是我的至亲,是那个一直在折辱欺负我的,还是那个信我宠我、珍惜我保护我的?……我最爱的娘亲和妹妹都死在那里,我凭什么还承认江家是我的家?————你们是晋候江氏,却不是我的亲人!”

☆、大獵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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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部分是繁体版,下半部分是简体版,内容一样,大家自选着看啊

繁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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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场的军队营盘灯火通明,将军们都在为抢夺白色猎物而殚精竭虑,把大猎当做实战,各种精彩的花招对决不休。

军帐里,雷宇晨领着一众精神奕奕的小夥子们在看沙盘,在几个山头上指指。大猎能带上场的人有限,不过两三千,然而羽林军依然将营盘紮的十分扎实严整。鹿砦、壕沟样样不缺,山腰布置了一堆堆石头。好几辆大车都已经推到坡,其中一辆车上搭起了望台,篝火正在台熊熊燃烧。

“将军,昨天金吾将军抓到了一匹白马!”

“九门提督那里有一匹白驼!要不要去抢?”一个亲卫嚷嚷。

雷宇晨一个暴栗赏给那亲卫,“抢九门提督的,你有病啊!”

九门提督负责护卫京城安全,是最具有防守天赋和经验的统帅,雷宇晨压根没打算攻击他。一方面,是因为彼此很有交情,另一方面嘛,从防守型的统帅手里抢东西,吃力不讨好,是效率极为低下的事情。有从九门提督手里抢来一匹白驼的功夫,从其他人手里都能抢来好几匹了。

门外有人传声,“将军,兖州将军想跟你合兵一起干活儿,猎物均分,说叫你一起去商量商量,去不去?”

雷宇晨咧嘴,“当老子好哄是不?合兵?兖州将军这是想设计扣押老子,吞并我手里的兵呢!……丞相教兵法的时候,这小子是我同桌!”

旁边参将凑过头来,“要不然将计就计,把兖州将军诱骗到咱们这边来,干掉他,反吃掉他的军队!”

雷宇晨摇头,“干掉兖州将军,反而是为慕容云烈扫除了右翼的威胁,留着他!让他继续搞乱这几家世族军队!”

雷宇晨人虽然大大咧咧,可是论起黑心,绝对不输任何人。

北伐军中的同僚不是雷宇晨的抢劫物件,他的主要目标放在世族军和南楚太子那拨儿人身上,把他们手里的猎物都抢来就足够耀武扬威了!————柿子就捡软的捏,怎麽地?

雷宇晨盘膝端坐在一张毛毯上,地图摊开,一边听游骑小队的报告一边在地图上勾勾划划,等到二更,羽林将军制定好了所有方略,冲属下们微笑头,“都去睡一个时辰,三更出发,人衔枚、马裹蹄,悄悄去端了慕容云烈的营盘!”

好耶!欢呼声在大帐中雷动。

三更,猎场整个静悄悄的,似乎能听到鸟儿在上空盘旋。远处,九门提督将自己的营盘守的水泼不进,更远,玄甲卫仿佛一座沉默的堡垒,不抓捕任何猎物,纯粹在观战,金吾将军离得远,似乎和雷宇晨也没啥交集的样子……

深深的黑暗仿佛倒扣着的锅,沉闷的笼罩天地,几个羽林军游骑悄悄摸进慕容云烈的岗哨附近,将哨兵一击撂倒,对雷宇晨遥遥示意。

羽林将军马鞭狠狠一抽,用力挥起右臂,“杀!”

地动山摇,马蹄如惊雷。

慕容云烈还在营帐中熟睡,就被这莫名其妙从天而降的羽林军骑兵给踹了个翻天覆地。

杀声嘈杂,火光骤起,正七手八脚穿衣服的慕容军直接被穿着铁甲闯进来的雷宇晨领着羽林军用箭雨射了个七零八落。

“下一个,叶家军!”雷宇晨丝毫不恋战,抢了慕容云烈的白驼就撤,专找世族军欺负。

铁蹄像是惊雷一样滑过地面,又劲又急的弩箭雨开道,而剽悍的骑兵刀刃像是追随者箭簇的鬼影,羽林军队伍中间拥簇着抢来的白驼和白马,撇下身後无数世族将军的暴怒唾駡。

“见鬼,见鬼!”叶家将军————叶子衿的哥哥,本来就和雷宇晨不对付,抄起刀枪指着雷宇晨滚滚而去的背影,“重整好军队,等天亮以後围了雷宇晨,端了他的盘子!”

“将军!”夜风在脸颊上狂刮,参将驰骋在雷宇晨身边逆风大喊,“天快亮了!”

雷宇晨遥遥指向距离皇帐最近的一处光秃的石头山,“不必回营地,所有人跟着我,抢占那头石山!”

当黎明的光线给猎场的露珠染上七彩光芒的时候,前去围剿雷宇晨的几家军队才发现他早已经挪走阵地,占住了通向皇帝御帐大道旁的石山。

“雷宇晨占石山干嘛!?”叶将军跳脚,连忙转移部队去围石山,路上还碰到了慕容云烈几家,乾脆合成一处摇摇荡荡的向石山进发。

大约凑了那麽七八家部队,人数加起来比雷宇晨的兵还多两倍,纷纷各自在石山周围紮营。

面对两倍於自己的“敌军”,雷宇晨下达了一个在所有人看来简直是神经病的指令————分兵!

雷宇晨将三千人分成了六拨,一拨留在身边守卫石山,其余六拨从不同方向绕出去,对围剿的世族军营地发动猛攻。

……这……这也太不正常了!

兵法有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战之,敌能则分之,少则能逃之。也就是说,如果己方军力数倍於敌军,就毫不犹豫进攻;如果势均力敌,就想办法分散对方的兵;而如果自己人数少,就有多远跑多远。

虽然现在不能逃跑,可分兵是几个意思?

羽林军人数本来就只有世族军一半,却不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反倒先自己把自己给分散了……留在石山上的羽林军一共才五六百人,雷将军,难不成你打算让将士们一个打十个吗?会被活活围死的好嘛!

雷宇晨丝毫不在意属下们吃惊的神色,强势下达了命令。军令如山,五拨外派骑兵立刻出发,而他自己则坐在帐中看着山脚下围城蚂蚁一般的世族军,大笑着对一旁的军士朗声问,“咱这边只剩下几百人,而他们有六千————怎麽样?你们有没有信心守住!”

“没问题。”其他人都沉默的时候,角落突然就有个青年低低出声。

雷宇晨扬眉看过去,军士中间,站着一个白皙的青年,他穿着羽林军装,但是面上并没有风吹日晒的痕迹,肤白如玉,连唇瓣的色泽都泛着浅浅的橘色。

青年的头发用布严严实实的包着,头盔扣得很紧,却挡不住细致眉眼中潋灩的水光。他的声音低柔,看上去仿佛水面浮掠过的孤鹤,清雅秀丽,“世族军不过是乌合之众罢了,将军占住石山英明至极,此刻分兵,更是正确。”

“唔?”雷宇晨感兴趣的眯起眼,“你说说,你怎麽看的出来世族军是乌合之众了?我为什麽要占住石山,又为什麽要分兵?”

青年上前一步,鞠了一躬,“他们的营盘东一簇西一簇,灯火厚薄不均,显然是各自为阵,谁也不服气谁。军心不齐,则配合不力。咱们只要住几番进攻,再灭掉他们几个主将,他们自会相互埋怨,再不肯把自己的性命填进去给别人垫脚,所以说,世族军是乌合之众。”

“至於石山,”青年潋灩的眼睛始终不闪不避的和雷宇晨对视,“石山是通往观猎台的必经之道,听说宇文靖太子殿下抓了一匹白马,将军呆在这里可以守株待兔,等他路过石山,立刻顺势夺走白马。石山上寸草不生,无法用火攻,而且可以利用滚石,马匹难以攀登,那麽骑兵优势全无,将军只需要抵挡步兵的攻击即可。”

旁边有人插嘴,“可是,兵法上从来都是讲究占据丛林茂密的山头呀。”

青年头微笑,“没错,兵法有这麽讲。丛林茂密的山头有利於掩藏粮草仓库。但是,九白之猎只有三天,我们是不存在储存粮草问题的。最重要的是,石山距离皇帝御座很近,我们带着猎物,只需要极短的奔跑距离就可以抵达御前,只要到了御前,比赛就结束了!”

“至於分兵……”青年眯起眼睛,“世族军也是北伐军的一部分,将军是一起带着训练过的,战斗力并不弱。现在我们手里人数只有他们一半,硬打是打不过的。此刻分兵,是给了世族军彻底打败我们的希望!这是他们唯一胜过将军的机会,所以慕容云烈不会理会将军分出去的兵,只会一门心思攻打山头,抢回猎物,那麽……分出去的这几支骑兵会干什麽呢?”

“将军,”青年盯着雷宇晨斩钉截铁的一字一顿,“他们是去烧羽箭和兵器的,对吧?”

大猎不需要带粮草,却需要带羽箭。为了安全起见,羽箭没有杀伤力,也没有箭头,只是一根根涂了白粉的木棍,刀枪也都是木头做的假兵器,如果被烧掉了,那麽就等於卸掉了对方的战斗力。

雷宇晨哈哈大笑,重重一掌拍在青年肩上,“好!小兄弟,你是个材料!跟着我一起打吧,你叫什麽名字?我找个机会把你升上来!”

青年微微垂下长而柔软的睫毛,似乎是十分羞涩的小声说,“我啊,我叫天兰。”

******

这一晚,在山下围困的队伍里,除了一早就被打残、连主将都灭了的谢家军,还有慕容云烈的部队,另外江家、宋佳、王家、叶家等掌管的军队也纷纷紮寨前来攻打。

这一帮人都是高门世族出来的嫡子,谁也不服气谁,吵了半天,才好歹以慕容云烈为中心把营地连成了一片。可是军令的传达就十分不顺利了,平时听慕容家老头叨叨就已经够烦了,现在大猎期间大家各自为政,都是平级的将军,还得听你慕容云烈的军令?没门!。

到冲锋的时候就更难办了,让谁家先冲谁都不愿意。第一拨冲上去送死的铁定是炮灰,藏在後头的不是拣落儿麽?让老子往上冲?……你们自己怎麽不去?

明明六七千人围剿一个石头山,可光为了决定谁第一拨冲阵,就一直吵到了傍晚。终於在晚饭後,决定谁也不当炮灰,一起向上冲!

雷宇晨看着山下,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山上人少,慕容云烈就算发现兵器有危险也不会回身去救。他们定然先是下死力气灭掉我,再救兵器。”

对慕容云烈而言,一旦灭了主将雷宇晨,那麽羽林军抓来的所有猎物都会归世族所有,直接带着几步赶到观猎台前,就算是赢了……这场仗,只要灭掉雷宇晨,一切就了结了!

雷宇晨看着下属们,“所以诸位只有破釜沉舟,和本将军一起坚持到世族军消耗完手里的兵器,然後和外派的骑兵里应外合————这至少需要八个时辰,你们撑得下来麽?”

……以五百人对上六千人?撑八个时辰?

“将军未免太小看我们了吧!”一副将哈哈大笑,兴奋的热血在身体里沸腾,满营几乎疯狂的激情————拼了!

这是赌博,可是,战场的巅峰意义,就是赌博!

满山喧嚣,天兰————也就是画兰,对周围兴奋的激昂士兵们视若无睹,只是默默的接过身边士卒递过来的一根去了箭头的长枪。这与其说是长枪,不如说只是一根棍子罢了,他盘膝坐下看着天边的流云,然後微微一笑,从怀里掏出一支早已打磨好的尖锐铁镞,安在了长枪的端。

如此,这假枪就是一柄真的长枪了,一柄可以致人於死地的长枪。

南枪北剑,北剑指的是雷宇晨,南枪则指的是他,孟天兰。

孟天兰,这个名字嚼在嘴里,实在陌生。当初立于南楚海疆,宁折不屈的少年将军,似乎是上辈子的事情。

他看着山下,看向遥遥的南方。

******

世族军的总攻开始。

这一战雷宇晨虽说胸有成竹,一样也感到艰苦。不过这样的艰苦也是他需要的,马上就要北伐,如果总是让将士们们感到轻轻松松就能胜利,那麽大猎的意义就不存在了。

战争总是艰苦卓绝的,大部分的战役都会枯燥而血腥,他需要提前将军士们的状态调整到巅峰。

世族军的统帅虽然不怎麽地,然而慕容云烈还算有两下子,最主要的是,世族军的兵是从北伐军中分出去的,战斗力不可谓不强。

雷宇晨极为谨慎,一排堆满石头的大车横过山腰,头尾相接地连成了一排短短的营墙,把上山的道路堵了个严严实实。车前手臂粗的鹿砦纵横交错,大车朝外的一面上竖起了一排一人高的挡板,就是拼着箭雨跳过壕沟鹿砦、冲到大车前面,也只有徒手爬过挡板才能砍人。

即使这样,他还是被密密如同潮水一般涌上来的世族军压得喘不过气来,人数的差距赤裸裸放在那里,不容忽视。每一次指挥,每一次思考和计算都似乎要将骨头熬干。

羽箭掠过耳畔,有被箭端白粉打中的士兵立刻就被当做死人,自己下场。对方人数在减少,可己方人数在减少,而以雷宇晨这边的形势来讲,他明显更加禁不起任何损耗。

雷宇晨明显的感觉到士兵们兴奋中夹杂着煎熬,乾脆不要护军,自己一手剑一手盾,站在最前方指挥战斗,从战场的一端不断的跑到另一端,弥补任何他能看到的漏洞。主将必须保持极为镇定冷静的状态,否则手下的将士会立刻被巨大的心理压力搞垮。

八个时辰不眠不休,利用这样简易的防线抵挡住十倍於自己的敌人车轮战进攻,士兵们身体的力量在迅速消耗!

雷宇晨的战线长,他的人少,所以防线很薄,然而即使如此,世族军们这里也感到痛苦不堪。

雷宇晨的战线虽然薄,但是弹性十足,就那麽薄薄的一堵人墙,却怎麽也突破不了,怎麽冲也冲不散,世族军就仿佛在泥沼中行走,脚步下都是粘滞的胶水。

终於这个时候,有人指着石山脚下营地冉冉的青烟惊叫,“糟了,兵器!”

世族们的兵器堆在营地里,外派的五支羽林骑兵一刻都没有耽误,绕到了山脚就立刻立即防火烧羽箭和兵器。

山脚下的世族军人数极少,根本不住羽林骑兵的攻击!如果慕容云烈不派人回去援救,那麽世族们的刀枪和羽箭就会被烧光,只能用手里现有的这存货打!

慕容云烈眯起眼睛……怎麽办?是回去救兵器,还是继续围攻雷宇晨?

有眼睛的都能看出雷宇晨薄薄的战线摇摇欲坠,随时都可能崩溃,所有白色猎物都被圈在石山,只要冲破他的防线,世族们就赢了!

如果回去救兵器,雷宇晨就获得大大喘息的机会。可是如果不救兵器,那一旦被雷宇晨坚持到世族手里的羽箭耗光,再和周边的羽林骑兵来个前後夹击,世族就会输的一派涂地!

慕容云烈首次在一场大猎中体会到了战争的残酷,无论怎麽选择都让人浑身发抖,无从下手,不知道哪个方向才是正确的。

火烧兵器仿佛一剂强心针,打的雷宇晨这边精神一震,同时世族军的攻击也更加疯狂。

“不救了!”慕容云烈终於将脚一跺,“雷宇晨的防线已经撑不住了,继续攻,落日前必须攻下来!务必在箭射光前冲破雷宇晨的防线!”

黑压压的兵潮水一样猛扑上来,薄薄的防线就像在潮水冲击下吱吱呀呀的脆弱船板,战况激烈到了连皇帝都特意前来观战的地步。

天边已经抹上了淡淡的夕阳烟霞。

“雷宇晨赢定了。”沉络抱着双臂,笑吟吟慵懒侧头,枕在身畔苏倾容的肩上,漆黑长发顺着青色的软化纹理滑下,夕阳的微微薄红抹在白玉一般的肌肤上,目光流动中忽然就带上了锋锐凛冽的傲慢味道。

“以正合,以奇胜。用雷宇晨攻打南楚的东南海疆,最合适不过。”苏倾容唇角微微挑,笑容如同云光雨破,弯曲手臂任凭美艳的皇帝陛下枕的舒服。

苏倾容伸出了一根指头,指尖微微发红,指甲在透亮的阳光中仿佛贝壳做成的刀刃,在虚无的空气中一划而过,“雷宇晨出东南,臣出西北,东西一线,南楚死无葬身之地。”

晚霞仿佛从天际坠落下的流火,将石山染成了血色。在以一对十的情况下,雷宇晨硬是用薄薄的防线挡住了世族军们几近疯狂的,破釜沉舟的进攻,活活撑了九个时辰。而这个时候,世族军手里的羽箭已经告罄。

而雷宇晨外派的骑兵在捣毁了世族军的所有营地後,毫不浪费时间的杀了个回马枪,出现在了世族军的背後,堵住了他们的退路。

“将军,没有箭了!”满头尘土的副官揉着满脸的砂石对慕容云烈报告,沮丧无比,“羽箭都已经射光了……”

羽箭射光了,总不能凭徒手去进攻吧?刚才用箭雨都没有攻下来,缺少箭矢的现在就更不可能!向前攻,攻不下来;向後退,雷宇晨的外派骑兵堵在後头!

慕容云烈牙齿咬的格格响,皇帝陛下就在另外一个山头观战,他们却输得如此难看!

现在已经不是抢夺猎物的问题,而是全军覆没的问题!

雷宇晨对於战争的转捩有着极其敏锐的嗅觉,他从紮满了箭矢的挡板後站起身来,从背後的箭囊中抽出三根羽箭直直对准慕容云烈,“他们的箭用完了,杀!现在!”

羽林军直接推开了防线的挡板,撤下鹿砦,将事先堆在防线外的石头统统推落滚下山!

地动山摇的喊杀声似乎要将脚下的山石都炸飞一样,慕容云烈和世族军被滚石的气势逼得连连後退,散成一盘黄沙,偏偏雷宇晨那边箭矢充足,滚石刚刚躲完,劈头盖脸就是一阵迎面的箭雨。

不断有士卒身中羽箭上的白粉,雷宇晨领着前队在前冲锋,将世族军一整个切割成慌乱的泥沼,後方的羽林军趁乱包抄过来,将世族军裹进前後包围圈中尽情碾压。

南楚太子宇文靖领着自己的队伍路过石山的时候,想护着自己的白马闪避,却被侧翼等了许久的一支羽林军骑兵给捎带着直接裹进混战中。

宇文靖稀里糊涂的就被逼近了战场,一时间惨叫声、惊呼声、人落马的轰隆声,交织成一片惊心动魄的回响。

雷宇晨大笑,“太子殿下,你的白马也尽交给外臣吧,承让了!”

宇文靖陷在厮杀泥泞的战场里,四周火把摇曳,人声嘈杂,只觉得哪里都是雷宇晨的羽林军,火光下刀剑的反光,只怕数也数不清!

马声嘶鸣,二百来里宽、百多里纵深的战场上,几派军彼此绞杀成一团。

战局已定。现在纯粹是完成任务一般的在“杀人”,世族军和太子亲卫们不断身中带着白粉的羽箭,人数不断锐减。宇文靖稀里糊涂的被卷入战场,唯一的一匹白马也被抢走,怎麽力挽狂澜都无济於事。

******

画兰藏在密密簇簇的羽林军中,默默的注视着脚下的战场。

那个身穿华贵银甲的男人,就是南楚的太子殿下,是他故国的主君。

宇文靖身边的南楚兵在雷宇晨的冲击下溃散成沙,踉踉跄跄,如同无头苍蝇在战场上推挤,画兰冷冷的看着,几乎将下唇撕咬出血。

这些兵……这些兵……曾经都是他在海疆呕心沥血亲手练出来的兵,是南楚精锐中的精锐!是他一声令下,哪怕在刀枪火海上也能毫不犹豫往上冲,结阵突击的兵!

战场上,永远都有各种突然事件发生,遇到敌方的冲击,首先要做的就是当机立断稳住阵型,连一条缝隙都不能给对方留!这些兵,这些兵,怎麽会懦弱到一冲就散!

南楚究竟腐败到了什麽地步?他的兵,什麽时候破败到了这种地步?不过短短几年,这些人竟然受到一冲击就慌乱的如同没了头的苍蝇!

用什麽唤醒南楚?

用什麽唤醒这些废物?!

画兰慢慢举高了手臂,将手中的长枪慢慢对准了宇文靖的心脏。

华贵的银甲,太子的徽章,画兰看得很清楚。南楚的太子殿下呆在高大的骏马上,手忙脚乱的在战场上回旋。

……宇文靖,没有了你,南楚就还有希望。

没有了你,哪怕楚皇和淮王彼此厮杀,也好过於现在三分天下,不堪一击。

你就死在雷宇晨的战场上吧!如此,连雷宇晨都要被你连累!你是沉络重要的人质,一旦死在雷宇晨战场上,沉络必然要治罪,那麽他势必无法前去北伐!

雷宇晨是名将中的名将,北伐没有雷宇晨,就少了三分实力!

所以宇文靖,虽然你是故国的太子,是我旧日的主君,我也要在大猎中间,取你性命!

南楚虽然不再是故国,却是故乡……画兰举起手臂,枪头精确的瞄准了宇文靖。

那手臂如同钢铁一样坚韧,潋灩的黑眸中刀一般阴冷狠绝。宇文靖穿着银甲,宇文靖的距离很远。但这对於南枪孟天兰而言,都不是问题。

少年南楚孟天兰,一柄长枪在手,叱吒风云,未尝败绩。

没有什麽能挡得住他投出的枪,银甲不行,血肉更不行。

画兰深深吸了一口气,毫不犹豫将手中锐利的长枪直冲宇文靖心口掷了出去!

银芒破空!铁头枪的迅疾如电雷奔电掣,直冲宇文靖心脏而去,穿破重重缝隙,穿云裂石的尖锐声蓦然高扬!

在场外观战的沉络立即发现了混乱的战场上这一抹疾速不详的闪光!

与此同时,雷宇晨也发出怒吼,“铁头枪!该死!谁在猎场上用真枪!”

雷宇晨大惊,立刻拔刀迎着铁枪俯冲的方向掷了过去,长身一扑,飞身就要挡在宇文靖身前————

长枪犹如天河倒倾,白浪滔滔飞流直下,雷宇晨拔刀虽然快,却终究还是迟了一秒,铁枪森森的寒气已经在肌肤上逼起了颗颗寒栗,毫无偏斜的紮进银甲,直直紮入心窝!

血舞飞溅,场上的将士们都忘了拼杀,呆呆的看着这一幕。

太子胯下的马受了惊,高高扬起前提,将人摔了下来,面朝下倒入黄土和草地。

大摊大摊的血液流淌开来,沾湿了雷宇晨的靴子,羽林将军眯起眼看向刺目的夕阳,一片带着腥味的血湿。

画兰藏身在无数嗔目结舌的将士们中间,看着翻到在地的宇文靖的屍体。枪头将他身体对穿,紮碎了他的心脏,落地的那一秒,宇文靖就已经死了!

宇文靖,死了……

画兰抱起双臂,垂眸唇边噙着阴冷的微笑。

孤身於北周,谋杀旧主,从此以後,南楚孟天兰,无国无家。

……

远远看着这一幕的北周皇帝缓缓从座椅上站了起来,手指抓着把手,身下的红艳长袍比燃烧的火焰还更夺目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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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昨天金吾将军抓到了一匹白马!”

“九门提督那里有一匹白驼!要不要去抢?”一个亲卫嚷嚷。

雷宇晨一个暴栗赏给那亲卫,“抢九门提督的,你有病啊!”

九门提督负责护卫京城安全,是最具有防守天赋和经验的统帅,雷宇晨压根没打算攻击他。一方面,是因为彼此很有交情,另一方面嘛,从防守型的统帅手里抢东西,吃力不讨好,是效率极为低下的事情。有从九门提督手里抢来一匹白驼的功夫,从其他人手里都能抢来好几匹了。

门外有人传声,“将军,兖州将军想跟你合兵一起干活儿,猎物均分,说叫你一起去商量商量,去不去?”

雷宇晨咧嘴,“当老子好哄是不?合兵?兖州将军这是想设计扣押老子,吞并我手里的兵呢!……丞相教兵法的时候,这小子是我同桌!”

旁边参将凑过头来,“要不然将计就计,把兖州将军诱骗到咱们这边来,干掉他,反吃掉他的军队!”

雷宇晨摇头,“干掉兖州将军,反而是为慕容云烈扫除了右翼的威胁,留着他!让他继续搞乱这几家世族军队!”

雷宇晨人虽然大大咧咧,可是论起黑心,绝对不输任何人。

北伐军中的同僚不是雷宇晨的抢劫对象,他的主要目标放在世族军和南楚太子那拨儿人身上,把他们手里的猎物都抢来就足够耀武扬威了!————柿子就捡软的捏,怎么地?

雷宇晨盘膝端坐在一张毛毯上,地图摊开,一边听游骑小队的报告一边在地图上勾勾划划,等到二更,羽林将军制定好了所有方略,冲属下们微笑头,“都去睡一个时辰,三更出发,人衔枚、马裹蹄,悄悄去端了慕容云烈的营盘!”

好耶!欢呼声在大帐中雷动。

三更,猎场整个静悄悄的,似乎能听到鸟儿在上空盘旋。远处,九门提督将自己的营盘守的水泼不进,更远,玄甲卫仿佛一座沉默的堡垒,不抓捕任何猎物,纯粹在观战,金吾将军离得远,似乎和雷宇晨也没啥交集的样子……

深深的黑暗仿佛倒扣着的锅,沉闷的笼罩天地,几个羽林军游骑悄悄摸进慕容云烈的岗哨附近,将哨兵一击撂倒,对雷宇晨遥遥示意。

羽林将军马鞭狠狠一抽,用力挥起右臂,“杀!”

地动山摇,马蹄如惊雷。

慕容云烈还在营帐中熟睡,就被这莫名其妙从天而降的羽林军骑兵给踹了个翻天覆地。

杀声嘈杂,火光骤起,正七手八脚穿衣服的慕容军直接被穿着铁甲闯进来的雷宇晨领着羽林军用箭雨射了个七零八落。

“下一个,叶家军!”雷宇晨丝毫不恋战,抢了慕容云烈的白驼就撤,专找世族军欺负。

铁蹄像是惊雷一样滑过地面,又劲又急的弩箭雨开道,而剽悍的骑兵刀刃像是追随者箭簇的鬼影,羽林军队伍中间拥簇着抢来的白驼和白马,撇下身后无数世族将军的暴怒唾骂。

“见鬼,见鬼!”叶家将军————叶子衿的哥哥,本来就和雷宇晨不对付,抄起刀枪指着雷宇晨滚滚而去的背影,“重整好军队,等天亮以后围了雷宇晨,端了他的盘子!”

“将军!”夜风在脸颊上狂刮,参将驰骋在雷宇晨身边逆风大喊,“天快亮了!”

雷宇晨遥遥指向距离皇帐最近的一处光秃的石头山,“不必回营地,所有人跟着我,抢占那头石山!”

当黎明的光线给猎场的露珠染上七彩光芒的时候,前去围剿雷宇晨的几家军队才发现他早已经挪走阵地,占住了通向皇帝御帐大道旁的石山。

“雷宇晨占石山干嘛!?”叶将军跳脚,连忙转移部队去围石山,路上还碰到了慕容云烈几家,干脆合成一处摇摇荡荡的向石山进发。

大约凑了那么七八家部队,人数加起来比雷宇晨的兵还多两倍,纷纷各自在石山周围扎营。

面对两倍于自己的“敌军”,雷宇晨下达了一个在所有人看来简直是神经病的指令————分兵!

雷宇晨将三千人分成了六拨,一拨留在身边守卫石山,其余六拨从不同方向绕出去,对围剿的世族军营地发动猛攻。

……这……这也太不正常了!

兵法有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战之,敌能则分之,少则能逃之。也就是说,如果己方军力数倍于敌军,就毫不犹豫进攻;如果势均力敌,就想办法分散对方的兵;而如果自己人数少,就有多远跑多远。

虽然现在不能逃跑,可分兵是几个意思?

羽林军人数本来就只有世族军一半,却不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反倒先自己把自己给分散了……留在石山上的羽林军一共才五六百人,雷将军,难不成你打算让将士们一个打十个吗?会被活活围死的好嘛!

雷宇晨丝毫不在意属下们吃惊的神色,强势下达了命令。军令如山,五拨外派骑兵立刻出发,而他自己则坐在帐中看着山脚下围城蚂蚁一般的世族军,大笑着对一旁的军士朗声问,“咱这边只剩下几百人,而他们有六千————怎么样?你们有没有信心守住!”

“没问题。”其他人都沉默的时候,角落突然就有个青年低低出声。

雷宇晨扬眉看过去,军士中间,站着一个白皙的青年,他穿着羽林军装,但是面上并没有风吹日晒的痕迹,肤白如玉,连唇瓣的色泽都泛着浅浅的橘色。

青年的头发用布严严实实的包着,头盔扣得很紧,却挡不住细致眉眼中潋滟的水光。他的声音低柔,看上去仿佛水面浮掠过的孤鹤,清雅秀丽,“世族军不过是乌合之众罢了,将军占住石山英明至极,此刻分兵,更是正确。”

“唔?”雷宇晨感兴趣的眯起眼,“你说说,你怎么看的出来世族军是乌合之众了?我为什么要占住石山,又为什么要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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