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原因,就是看他可怜,而且在这个三岁孩子的眼里看得到杀气,也让血狼团的人感觉很有意思。
就这样,邢鹏鲸才有了自己全新的生活。
他明白了什么才叫生活,血狼团,那可是不缺钱,一个可以拿着金砖去盖房子的富有境界。
邢鹏鲸无论想要什么,都能得到,这里没有他想不到的,只有他没见过的东西。
现如今他早已经不记得他第一口吃到肉干的感觉了,那个时候他能吃到一口干净的树皮都是奢侈,能捡到半块发馊的馒头都踹在心口窝好几天舍不得吃……
也就是这种情况,才成就了今天的邢鹏鲸。
邢鹏鲸被那一任的屠城亲自培养长大,实力越来越强,而他的根骨也实在是适合武修,而性格更适合做血狼团的人。
就这样,当屠城去世之后,新一任的屠城也对他刮目相看,一开始就有想法培养他。
邢鹏鲸就是这样一步一步的走到了今天。
用一句庸俗的话来说,邢鹏鲸真的就是一个要饭的,捡到了狗头金。
所以当邢鹏鲸成为新任屠城之后,才会越来越不可收拾的陷入到了奢侈到不能自拔的境界。
若不是因为他的极度奢侈,血狼团也不会败的那么早。
可他是屠城,没有人敢拿他怎么样,也没有人敢说他什么。
血狼团就这样一天不如一天,可邢鹏鲸却一天比一天奢侈!
从三岁时候走街串巷的要饭,到如今燕京城内四处奢侈撒钱。
邢鹏鲸对燕京城的了解那可是在眼中一点一点看着的,所以他对燕京真的是太了解了,比了解他自己还要了解。
这就是万狂啸他们没那么容易找到邢鹏鲸的原因,他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比邢鹏鲸更了解燕京啊。
关于邢鹏鲸的过往和经历,万狂啸和木白辰都不了解,所以他们没有办法判断邢鹏鲸对燕京究竟有多么的了解。
而现实只有一点能确定,邢鹏鲸对燕京的了解,绝对超出万狂啸和木白辰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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