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两天,直到第三天,岳重才回过神来。此时的他已经蓬头垢面,此时他已经像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像一条被打折了腿的草狗。
他蹲在街角,天上是明媚的阳光。
在京城,见到明媚的阳光,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三天时间,他想了很多,回忆了很多。但是想着想着回忆着,却又什么都想不了,什么都不想去想,只是漫无目的的游荡着,在这个城市里漫无目的。
有人注意他,有人不注意他,有人可怜他,有人蔑视他,有人骂他该死的流浪汉,有人赏他一口饭。
这些,他都欣然接受。
“阳光……”岳重深深吐出一口气,抬起满是灰尘的脸,眯着眼睛盯着上空的太阳。
“哟呵,这乞丐的鞋子不错啊。”突然,岳重的耳畔传来一道有些尖锐的声音。
岳重没有去理睬,依旧看着太阳。
几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挡在岳重的面前,三个人嘴里都叼着烟,看起来吊儿郎当的。他们的身上还穿着校服,似乎是什么中学的学生。
现在的孩子都不学好。
“玛德,这鞋子我好像在店里见过,得好几千。”其中一个说道。
“喂,乞丐,把鞋脱下来。”三人中,最高的少年冲着岳重喊道。
岳重看了三个少年几眼,完全不搭理他们,他现在没有心思去跟这些人废话,他甚至都不想揍他们。
揍了又能怎样,除了让他们感到害怕,不能改变任何东西。
“我擦,还牛掰了,哥几个,温柔不成,暴力吧!”高个子少年招呼了一声便着朝着岳重冲了上去,另外两个也跟上,冲到岳重身边,对他一阵拳打脚踢。
这些击打,对岳重来说如同挠痒。
十分钟后,几个家伙已经将岳重脚上的鞋给脱了下来,还把岳重的脸搞得更黑了,都是污迹。
岳重仰躺在地上,睁着眼睛看着天空,完全就像个傻子。i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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