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阳市,平南村,两地之间相隔数十里远,隔着三座不大不小的山头,一条蜿蜒崎岖的石路是唯一的通道。
曾有一个少年起早贪黑,日出砍材,日落回村,第二日一大早便抗着整理好的木材赶往呈阳市,一旦上好木材仅能换一两银子,而来回的路程还需半日左右,好在当时手中有书,这才让他赶路的时候没有这么无聊。
而今,这个少年又出现了。
依然站在山道上遥眺脚下的市集,似乎今天正好是赶集的日子,喧闹之声远远的便能听到了,吆喝的妇人,讨价的买家,忙碌的小二,奔走的车马……他们不过都是世上最为普通的凡人,一生可活六十就是大寿,七十为古,八十为稀,百年以上实不多见。
他们做的事情,也是最普通不过的了,会为了一个铜板斤斤计较,也会千方百计的从朋友家里偷来一口好酒,吵嚷无处不在,却鲜少能够看到有人大打出手,因为他们很怕疼,轻轻一碰就是头破血流,他们实在太弱小了。
今日,一个模样落魄的男子,牵着一个女娃来到了呈阳市的街道上。
男子很是无奇,不算脏,却也绝对算不上干净,头发零散,衣服东一块西一块的裂开,长相也是十分普通,唯独值得一看的是他有一身结实高挑的身板,可落在别人的眼中,只会认为他是一个只会出卖苦力的穷苦小子罢了。
到是那个女娃子,精致的让人心颤,小小的年纪便有大家之秀,一路行来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轩铭来到一个布衣间,用三两银子买了一身干净的衣裳,而后又去又请人帮他将发鬓胡子清理一下,海曦一个人静静的站在她的身后,高傲的小脸让她小小年纪就让人有不可直视的感觉。
“喂,那人是谁啊?怎么我们从未见到过?”此人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几乎对每个出入的人都熟知一二,却是不曾见过轩铭,更别说那个精致的女娃子了。
“我好像在什么地方见到过,要是没记错的话,他以前似乎是个卖木头的。”说话的,是一个卖胭脂水粉的大娘,说来当时她确实仗着轩铭呆傻模样,从他手中片了百两银子,而银子是寒冷帮他垫付的,平白无故的多了大笔钱财,她自然对轩铭印象深刻了。
老大娘走进店门,左看右看,一点也不避讳,她的脸上抹着一层厚厚的脂粉,浓重的香味让人敬而远之,海曦看到她靠了过来,连忙伸手捏住鼻子,娇声娇气的说道:“不准你靠近他。”
老大娘看了女娃,再看了看轩铭,心道‘难不成他之后便娶妻生子,都这么大了?’
这时候,轩铭从座椅上站了起来,简单的用盆子的清水将脸洗净,而后对着一面铜镜照了照。
“多谢了,老大哥。”轩铭笑着,拿了一锭十两银子出来递了过去。
此人四十多岁,身材清瘦,见了白花花的银子当下大吃一惊,他不过是树下摆摊的小本买卖,一张椅子,一把梳子,一面铜镜,一把双面刀,一个洗练盘,寻常一次不过只收十文钱,遇到出手阔绰的也就再多两文罢了,哪会想到竟有十两之多?
“年轻人你到是好意,可老哥我不敢收啊。”
站在一旁好奇打量的人万万没想到这小子竟然这么有钱,十文钱的交易竟花了百倍金额,当下两眼放光,只认为是个有钱又缺心眼的大财主送上了门,纷纷盘算着自己要如何去坑人。
“就十两。”轩铭笑了笑,将银子留在座椅上之后,就带着海曦离开了。
海曦没走几步,忽的停了下来,扯着轩铭的衣袖,并且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他们在骂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