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以为熊都吃了亏,再也不敢来纠缠自己,一路上走马观花,行路并不急切。
但是,听到马声长嘶,急忙下马趴在地上偷听,咬着牙,心里气得要命:好你个熊都,刚才真该宰了你……
此刻后悔也没有用!
风筝明白,熊都既然敢如此明目张胆的追自己,就是为了报仇而来,决不可能放过自己,被一万突厥士兵围住,可不是闹着玩的,只好催马逃蹿。
只是风筝的小白马长得好看,但腿短,行路却慢,听着马蹄声越来越响,也知道熊都越来越近了。
情急之下,记上心来。
她下了马,将马头掉向东北方向,攥紧了匕首,狠狠的马屁股上刺了一下。
白马受痛,长嘶一声,奔着东北方向跑远了。
“熊都,看你怎么找到我。”风筝狡黠的一笑,运足了轻功,飞纵东南,居然不比骑马稍慢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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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都之所以能追上风筝,而且找对了方位,就是因为红善惊于马蹄之声——这是突厥人的经验,只是红善更加精于此道。
“嗯?”
红善脸上包裹着伤口,趴在地上侧耳聆听,不由蹙眉道:“怎么往东北去了?”
熊都忿忿道:“她定然是害怕我们追上,半路使诈,逃亡东北去了,走,咱们往东北去,追上她,为本小王报仇。”
一行人追至深夜,终于隐隐看到那匹白马的身影。
熊都兴奋的大笑,“风筝,你个臭娘们儿,你跑不掉了,哈哈……立刻停下,不然乱箭射死。”
他吼了好多遍,小白马仍在再跑,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熊都勃然大怒,“射!给我放箭射死风筝。”
红善忙道:“小王爷,万万不可,您要三思呀。”
“就你事多,胆小鬼!”
熊都夺过弓箭,拉弓射箭,嗖的一下射出去——他的骑射功夫出类拔萃,几乎达百发百中的境地。
嗖!
大箭划破夜空,只听马声长嘶,它屁股中了箭,却跑得更快了。
“还跑?你以为你是公主,当我不敢射你?”
熊都弯弓搭箭,对准了马背上的黑色射箭,嗖的一箭射出去,却没有听到娇痛的惨叫,居然没有半声音。
“怎么回事?射偏了?”
熊都对着马背上的黑色连射三箭,俱都落空,此刻方才恍然大悟:“糟了,咱们被骗了,马背上没人。”
众侍卫领悟过来,对着小白马一顿攒射,小白马倒地不起。
熊都冲到跟前一望,果然无人,气得破口大骂,“风筝,敢耍我,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的,追,掉头,继续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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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一路直奔东南而行,半路居然遇到一个有着二百多人的中原商队。
突厥与中原虽然打仗,但暗中却有一个不成文的默契,双方都不为难经商的商队。
中原人喜欢突厥人的皮草,突厥人喜欢中原人的各种轻工业品,灵巧的生活用品,而且这些东西是突厥人所不能创造的,所以,除了少数不讲道理、蛮横的部落,比如鄂步族,是不是为难商队的,最多让他们多出一过路费而已。
风筝看着中原商队,心中忽然有了主意。
半路遇到一处丛林,躲进去,再出来时,模样却全变了,以前生得灵秀野蛮,但现在看起来温柔腼腆,模样、气质与以前完全不同,衣服也换成了中原的服饰,脸颊饱满,鼻子也不再显得尖翘,除了眸子里隐藏着一的淡蓝,就与寻常中原女子无意——好高明的易容术,几乎与小道童一样出色。
风筝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凑进商队,找到前面的女主事人,编瞎话,言明自己也是来突厥经商的,只是商队其他人都被野蛮的部族杀死了,只有她一人跑出来,迷了路,希望能与他们一同回去。
中原人在外,总是很团结,而且风筝这副打扮温柔乖巧,很讨那几个男掌柜的欢心,就把她留下来。
风筝极为开心。
如此一来,不仅有了伴,一路上不寂寞,还能躲得过熊都的追踪,真是一石双鸟的好计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