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也在努力克服,可有的时候真的控制不住,那种感觉就如同你分明看到这个颜色是红色,心中却有一个声音告诉你这是蓝色。你纠结迟疑,最后发现这个颜色消失了,无处寻踪。
陈序说,这种感觉在他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席卷了他的大脑,达到了顶峰。
盛大的生日宴会上,他作为主角,看到每个人都言笑晏晏地祝福他,水晶灯把他们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照得一清二楚。
他站在原地,看着,瞧着,竟然出现了短暂性的失明。
几秒的空白之后,他定再次望向在场的所有人,突然觉得这一切都毫无意义。
他知道这是必然的。
他悄然无息地从侧门走了出去,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
周围的人似乎都失去了色彩,甚至连那朵玫瑰刺青都是灰蒙蒙的。
那是一个中年叔叔胳膊上的纹身,他瞧见的时候,只是在想,如果在外人看来家教森严的他也把玫瑰纹在胳膊上的话,他的父亲会大动肝火的吧,这样他的母亲会不会满意一点,他会不会好受一些。
思维怪怪,逻辑也说不通,眼前的玫瑰刺青却慢慢鲜活了起来,每一抹色彩,每一个线条,都仿佛独立于这个世界之外,碰撞融合组成了最明亮艳丽的艺术品。
他去了纹身店,说要纹玫瑰。
玫瑰于他而言就是改变。
是他在灰暗途中的一抹亮色。
是拯救他于虚无的一束光。
听到这儿,我目光心疼地望着他,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为什么要洗掉?”
把他的袖子往上捋,垂眼细细打量他小臂上那朵褪了些许色的玫瑰,它仿佛生病了一般,苍白了几分。
暖光的灯光下,陈序一双眼眸定定地望着我,随即把他的袖子往下捋好。
失去采的玫瑰被掩盖在他衣袖下面。
“为什么?”我再次询问。
对他来说意义重大的话,为什么要洗掉?
漆黑眼睫垂下,遮挡住了他琥珀色的瞳孔。
片刻之后,他动了动嘴唇,以极小的声音说:
“因为你不喜欢。”
我一时怔住。
回忆在我脑海中再次往前翻,在一周年那晚,他送了我玫瑰,我哭得一塌糊涂,见他慌慌张张也觉得可爱,所以在他问我“是不喜欢玫瑰么”时,我故意使坏点了头。
“你那个时候说你不喜欢,我就该去洗掉的。”眼前的陈序垂着脑袋,口吻埋怨自己一般继续说,“这样你是不是就不会和我分手了。”
字字直击我的耳膜,喉咙发紧,眼角涌上一股暖意。
我好像……又要没出息地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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