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晴,别用这种眼看我。”他将头偏开,声音有些哽咽,“从你看到那些画时,我就知道我输了。其实我从来就没赢过,你一直都是他的,十年前就是。”
他深吸一口气,甩甩微微颤抖的手,竭力平复起伏的胸膛“他应该很快就会回来,我已经叫人去通知他了。”
我一惊,身子仰起,却疼得跌回去。他赶紧按住我,眼里闪着刺痛的光,喉结在细长的颈项上下起落“等他回来,我会去跟王舅说让他还俗。他若不同意,我会用拳头逼他。”
“不要”我的声音听上去虚弱不堪。
“为何不要”他凑近我的脸,眼里的伤痛更深,“你们难道不是相互爱慕么你们这么要死要活地不痛苦么他若真的爱你,就不该要那个身份”
泪水划过脸庞“弗沙提婆,来不及了”
手臂上迟迟不好的伤,两次莫名其妙地流鼻血,甚至吐血,我已经确定自己的身体在穿越中受到了某种程度的伤害。我不知道是什么病,但我知道我一定得回去了,而且是尽快回去,可能不光是手臂受伤那么简单。我心中苦笑,果然,改变历史是要付出代价的。
“把那个大镯子还给我吧。”我艰难地吐字,“如果你不想我死的话”
“艾晴”他抱住我,失声痛哭,“是我不好,我强行要留下仙女,我忘了,你不属于这里”
他小心地把我放回枕上,深陷的大眼睛蕴着滚烫的泪水,嘴角颤抖“我放你回天上”
龟兹极少下雨,尤其在秋天。可是我在龟兹的最后一天,居然淅淅沥沥地飘起了雨丝,天色昏暗,寒气逼人,如同我黯然的心境。弗沙提婆将府里的人都放假了,免得有人被我这样的莫明消失吓到。我身体虚弱,靠一只左手根本无法穿上防辐射衣。弗沙提婆拿过衣服帮我。
如果不是生病,我的脸肯定红得不敢见人。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让男生服侍,还要这么贴身地为我穿衣。我靠在他强有力的怀里,脸上发烫,指示着他如何将那些复杂的拉链拉开。他做的很笨拙,却无比认真专注,一点一点地将紧身的防辐衣从脚部套上,时不时停下来问疼不疼。
他的脸也透红,眼里却是无尽的悲伤,让人不忍注目。穿到手臂处,由于右手过于肿大,很难塞进去。我冷汗直冒,他马上停了下来,捧着我的手臂又是满眼哀伤。我示意让他继续,他咬了咬牙,费力将袖子部分套上,摩擦到伤口,我差点疼得晕倒。
“我还从来没有费过这么长时间穿衣服呢。”我忍住疼,对着他笑一笑。
他微微地愣住,勉强露个难看无比的笑“我也是第一次给女人穿衣服呢。”
他眼光落到我脖子上挂着的玉狮子,伸手磨挲着“答应我,一直戴着它。这样,也许你还能想起我来。”
我点点头,总觉得这样哀哀凄凄的气氛太难过,扯个艾晴的招牌傻笑说“弗沙提婆,告诉你我们学校男生追求女生的三草定律。”
他果真被吸引住了,有些好地问“什么叫三草定律”
我笑着,用最轻快的语气说“就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好马不吃回头草,天涯何处无芳草。”
他又好气又好笑,自己念一遍,又对着我戏谑地说“再给你一次机会,不要的话,到时我这匹好马,绝对不会回头吃你这棵不怎么样的草。”
我呵呵大笑,牵到伤口了,忍一忍,继续笑。这么多天,终于看到了原来的弗沙提婆了。
他帮我在防辐衣外套上我原先带来的汉服,把两个northfce大包扛到我面前。“我还是不同意你背着这两个包走。太沉,你现在的身体”
“没关系,你把它们绑在我身上就可以了。”
他默默地抱住我,动作极其轻柔,跟平常的他全然不一样。
他抱了许久,我不得不狠一狠心“我该走了。”
他慢慢放开我,偏过头轻声问“真的不等他了他应该快到了。”
我摇头。那晚他曾问过我是否要让他还俗,就算我可以不顾历史让日后的大翻译家鸠摩罗什消失,可是我若点头了,置他于何地呢他有自己坚定的伟大理想,他的人生观价值观,离开了这个他从小熟悉的环境,到现实中当个凡夫俗子,他能做什么,能适应么
童话里的结局总是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是,生活在一起之后呢柴米油盐酱醋,很快会消磨掉他初期的新。他慢慢会失落,会无所适从,会失去生活方向。再美好的爱情,弥补不了理想破灭的精折磨。所以,我不能残忍地非要让他做那个选择题。
我是个现实的人,回去是为了保命。既然无论如何都得走,既然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他两难,见不如不见,又何必徒添伤心见了他,我没有信心能把持住。就这么一走了之,也许,是对我和他,最好的告别方式的e
“什么时候能回来”
“不知道。”无奈地苦笑,真的是不知道。回去后,身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不知道。研究小组是否还会让我继续穿不知道。就算能再穿,会再来这个时代这个地点么也不知道。太多太多未定的因素,太多的偶然性,按概率论来说,几率几近于零。所以,此生应该都无法再见了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我喃喃念出六世达赖仓央嘉措的诗,心中的苍凉让我瞬间老去几多年华,我已经将所有的感情留在这里了。带走的,不过是个缺了心的残破身体
“艾晴”他再次将我抱住,低头吻在了我的额头上。他的唇没有一丝热气,有几分决绝的意味。然后,他将我轻轻放开,帮我把防辐衣的头套拉上,